关于延津县发现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告
(2022年3号)
2022年9月1日,延津县在对集中隔离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王某某,男,延津县丰庄镇飞王庄村人,系8月31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称为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经常到延津县与滑县交界处的王庄镇周边活动。
2022年8月25日9:00与无症状感染者1驾驶电动三轮车到延津县丰庄镇绳屯村张宪云诊所就诊,就诊后回家途中在绳屯老路口饭店为电动三轮车充电至晚上(具体时间不详),2人就餐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返回飞王村家中。
8月26日在家未外出。
8月27日,与无症状感染者1前往丰庄镇祥和医院就诊,接触医院门口小卖部人员,之后到丰庄镇绳屯张宪云诊所就诊后返回家中。
8月28日,上午无外出,下午在本村王云洞小卖部门口与本村郭某某聊天,并让小卖部店主王某某给两人捎药,取药后回到家中,未曾外出。
8月29日,上午在本村王云洞小卖部门口与本村3人打扑克,下午未外出。
8月30日全天未外出。
8月3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目前,流调排查出的密切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进一步流调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情况将及时对外公布。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
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0373—7626850
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