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8月31日电 (记者 李爱平)就媒体近日热议的取消“公摊面积”一事,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房地产市场处有关负责人回应说,“住建厅网站上登的是一个上报住建部的建议,部分媒体有过度解读之嫌。”
这名聂姓负责人介绍,针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王凤华提出的《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近日内蒙古住建厅网站专门做了回复。
该网站刊登的《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18号提案的答复》一文中这样写道: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诚如您所指出的,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地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该网站接着写道,您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防止出现“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减少购房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正是在此背景下,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内蒙古住建厅网站在回复中认为,鉴于以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已经实施多年,并且已有法律法规确认,如果改革计价依据首先必须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价方式,做好宣传、普及和解释论证工作,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以实现计价依据和标准从建筑面积向套内面积的平稳过渡,因此实施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
内蒙古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推动在商品房交易中以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工作,积极解决购房过程中套内面积不透明的问题。
取消“公摊面积”到底难度几何?
北京市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海龙表示,取消“公摊面积”这一议题已被外界讨论多年,不久前报道的青岛市民李某购买110平方米房子到手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的案例曾引发广泛讨论,因此广大民众强烈呼吁取消“公摊面积”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朱海龙认为,取消“公摊面积”是一个综合性的议题,其关联的问题较多,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朱海龙看来,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列为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这一举措,将有助于促进官方层面对取消“公摊面积”议题的可行性、操作难度等进行综合评估,对推动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具有极大的促进意义。
朱海龙说,现阶段最重要的是,如何推动“公摊面积”的规范透明,消除“公摊面积”的灰暗地带,探索出一套符合现状的“公摊面积”规范机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
朱海龙认为,取消“公摊面积”还应综合考量,充分考虑多方利益,从取消“公摊面积”的动议到最终相关配套制度调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无法一步到位,尚需一定时间,但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议题从舆论迈向实质推动,对于推动相关立法具有积极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