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日下发了《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将关联交易分为金融控股公司本级关联交易和附属机构关联交易。同时,央行还禁止了利用数据、算法实施价格控制等10种关联交易的行为。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央行针对此前下发的《金控办法》重要的配套文件之一。关联交易在金控公司内部尤为重要。而此前在金控办法中已对多项行为明令禁止,这也为金融公司健康平稳发展奠定基础。
央行亦在起草说明中指出,《金控办法》对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而针对关联交易管理的《办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和标准,为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提供指导和依据。
此外,央行在《办法》中还设置了相应的过渡期安排,金融控股公司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完善各项制度和治理架构,稳妥有序落实相关要求,确保过渡期满关联交易管理合规。
多个维度划分关联交易类别
央行表示,确定金融控股公司本级的关联方范围。《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本级关联方”的最小合理范围,包括股东类关联方、内部人关联方以及附属机构。同时,金融控股公司和人民银行均可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和穿透的原则,认定可能导致金融控股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利益不当转移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为金融控股公司本级的关联方。
有银行业内分析人士表示,这主要为了防止双向利益转移,既要防止金控或关联方掏空附属金融机构资产,也要防止附属金融机构通过关联交易掏空金控资产。
与此同时,央行还提出了集团内部交易和集团对外关联交易两个维度。
按照交易类型不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关联交易分为投融资类、资产转移类、提供服务类及其他,以便于开展统计分析和风险管理。按照交易金额不同,《办法》征求意见稿将本级关联交易分为重大关联交易和一般关联交易,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而按照管理目标不同,集团内部交易重点防范虚构交易、转移利润、隐藏风险、监管套利等问题,集团对外关联交易重点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周毅钦表示,近年来,一些金控集团,特别是个别民营金控集团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不清晰不透明,隐含虚构交易、转移利润、监管套利等问题,严重的甚至造成了一定的金融风险。因此这次央行发文,把严防金控集团关联交易风险提到相当的高度,作为政策顶层设计相当重要的一环。对金控集团的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监管也将贯穿至后续的相关工作中来。
利用数据、算法实施价格控制等行为被禁止
央行在《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了10种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关联交易的禁止行为。其中,央行禁止了“通过互联网数据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等交易规避有关规定,或利用规则、数据、算法等各种手段实施价格控制、利益输送或不当转移风险”的行为。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这一项政策主要针对电商领域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金融领域的助贷、联合贷款等相关问题。在此之前,不少互联网平台的运作模式往往是通过前期平台积累的数据,最终用于信贷等领域的业务发展方面,这造成了数据滥用与个人隐私的泄露等问题的出现。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当前互联网平台已经在数据方面进行了“断直连”,未来数据的使用将主要通过征信公司进行风险隔离。蚂蚁、京东等多个互联网平台公司已出资成立了相应的征信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还将关联交易类型中提供服务类进一步扩宽,新增了征信、信用评级、互联网数据、软件和技术服务、非金融机构支付、金融信息服务等、销售推介信息展示。
而销售推介和信息展示,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主要是指代销或者引流。而对于互联网平台来说,不论是母公司还是兄弟平台公司给旗下的银行、消费金融的引流也纳入关联交易范畴,也需根据定价公允,信息透明,且不能完全排除所有集团内第三方仅仅做内部引流和推介。
《办法》征求意见稿还禁止了“关联交易协议条件显著偏离与非关联方进行的同类交易,以及采用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缺乏合理依据的定价基准”、“通过隐匿关联关系、拆分交易、设计复杂交易结构等各种隐蔽方式规避内部审查、外部监管以及报告披露义务”等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这给内部关联交易没有外部第三方交易市场的交易类型提出挑战。
新京报贝壳财记者 姜樊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