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于灵歌)8月29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防疫支持等方面提出26条纾困措施,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
房租减免方面,《措施》明确,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底。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损失,相关出租人可同等享受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优惠。
税费减免方面,《措施》提出,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照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社会保险支持方面,《措施》明确,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免申即享”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缓缴期间均免收滞纳金。
在防疫支持方面,《措施》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方面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予以倾斜,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