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南都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近日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脉脉”)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相关商业诋毁纠纷二审文书公开。二审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案由为不正当竞争纠纷。据案情披露,有脉脉用户编造在疫情期间,百度领导要求员工吃开工饭。法院审理认定,脉脉就涉案商业诋毁行为,为百度消除影响,并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1万元。
文书显示,2020年2月,名为“百度员工”的用户在脉脉平台发帖称,“疫情如此严峻……领导居然让10号返回公司以后一起吃个开工饭。咋拒绝啊?”当月,百度委托律师两次发送律师函要求删帖。2020年4月,百度在公证处就前述帖子内容进行了保全,发现该帖子仍然未删除。
据悉,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脉脉网及脉脉App运营者,脉脉平台主要为职场社交平台。脉脉辩称,已收到百度两次律师函,因百度未提交证伪的证据,不能贸然删除帖子。2020年2月6日,脉脉将帖子标记存疑,理由是其无法核实真假,标记存疑后用户会持谨慎态度。
脉脉还辩称,2020年4月3日收到法院材料,4月10日删帖。关于该时间差,系因内部核实需要时间,处理流程上有时间消耗。脉脉还提交了《脉脉服务协议》《脉脉社区管理规范》,证明其已经履行了事前提示义务并设置了畅通的投诉通道,履行了法定的注意义务和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脉脉无法证明所谓“百度员工”是客观存在的真实用户,其提供的用户手机号码已经成为空号,无法与所谓“用户”核实真实情况,而脉脉亦并未提交该用户的身份认证记录、登录日志等予以佐证该真实用户系客观存在。其以“百度员工”账号的名义发布涉案言论,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该内容具有一定的误导性,损害百度的商誉,构成商业诋毁行为。一审判决脉脉就涉案商业诋毁行为,为百度消除影响,并赔偿百度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5.1万元。
脉脉认为一审事实认定错误,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脉脉在本案中向法院提交的自行整理的用户信息,无法核实用户的真实身份。此外,脉脉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收到百度的律师函后将该通知转送相应网络用户,其对涉案帖子采取“标记存疑”的做法并不能阻断涉案言论的继续传播,不能认定其采取了合理的必要措施。
如果法院在该情形下认定涉案言论系用户发布,脉脉仅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可就此免责,则将导致百度因涉案言论可能造成的损失无任何法律救济渠道,亦不利于规范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有悖于避风港原则本意,甚至侵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不利于维护正常的行业运营秩序。
二审法院还认为,脉脉与百度构成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符合商业诋毁的主体要件。本案所涉领域为互联网领域,应着重从是否存在竞争利益角度出发进行考察。吸引新用户、维持老用户,保持用户粘性是互联网企业开展经营业务的基础。就脉脉与百度而言,用户访问量、吸引更多注册用户使用网站及App服务是双方企业获取市场交易机会及交易利润的根本,双方的用户群体存在重叠,这使得双方之间具有现实的竞争利益。
本案中,脉脉无证据证明涉案言论的客观真实性,其以“百度员工”账号的名义发布涉案言论,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另外,涉案言论发布于2020年2月4日,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该内容具有一定的误导性,会降低社会公众对百度的正面社会评价,甚至出现否定性评价,损害百度的企业形象,构成损害百度商业信誉的行为。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脉脉上诉主张均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维持一审判决,最终驳回其上诉。
采写:实习生 肖遥南都记者 方诗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