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2日22时20分,河南省汝阳县群众徐某(女,62岁)从青海乘大巴返洛。乘车期间,徐某得知汝阳县因疫情被封控信息后,遂联系居住在宜阳县的妹妹徐某霞,到宜阳暂住。24日15时许,徐某霞安排出租车到连霍高速洛阳站,将徐某接到宜阳,下午16时入住城关镇世纪宾馆,未再外出。
到宜之前,徐某、徐某霞均未落实河南省关于返乡人员提前报备的防控要求。
8月26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接上级流调通知,徐某同车有确诊病例,徐某被判定为密接人员。我县立即对徐某开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集中隔离、人员转运、场所消杀等工作。经对徐某及徐某霞、出租车司机等次密接人员进行隔离管控和多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鉴于徐某、徐某霞二人未履行提前报备责任,宾馆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给我县疫情防控大局带来风险隐患, 目前,已责令该宾馆停业整顿;徐某、徐某集中隔离期满后,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