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彪
日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网发布2022年第一批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公布审核结果,全市共有9例不文明游客事件纳入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其中市属公园不文明游客行为共计7例。这些不文明行为包括,在玉渊潭公园摇晃樱花树、在景山公园翻越护栏攀折名贵花木、在陶然亭公园内捕捉动物、在北京动物园将饮用水倒在动物身上伤害动物、在北海公园非游泳区域游泳影响游览秩序等。(7月9日《北京青年报》)
适逢暑假,很多人会选择外出旅游。此时,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今年以来9例不文明游客“黑名单”,其中有7名市属公园不文明行为人被公安、综合执法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被列入此次“黑名单”;在为期2至3年的惩戒期内,将限制这些不文明行为人进入北京市属公园。此举对于警示其他游客、规范游园行为,具有积极意义。
文明旅游反映一个人的道德素质与文明程度。近年来,通过持续宣传引导,游客的文明素养得到了大幅提升,但仍有个别游客不遵守文明规范,出现一些攀树折枝、涂鸦刻字、伤害动物等不文明行为。一方面说明许多游客还没有养成文明的自觉,把文明旅游的理念植根于心;另一方面则表明,不文明旅游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相对较低。虽然国家和地方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实行“黑名单”制度,但并没有充分发挥其惩戒与警示效力。
早在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就设立了游客“黑名单”制度。对于不文明行为人,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当然可以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文旅部门公示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数据与现有不文明旅游行为相比并不多。据官方信息,国家有关部门设立游客“黑名单”制度以来,截至2021年7月仅有38人被纳入旅游不文明“黑名单”。究其原因,“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
《北京市公园条例》自2003年1月1日实施,2020年6月1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自2020年4月北京市开展不文明游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21年9月,全市公园累计劝阻各类不文明行为共计78.9万余次,其中联合文旅部门将27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目前已有49例市属公园不文明行为人被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可见,被列入“黑名单”的只占不文明游客的少数,禁入范围也仅限于北京市属公园。
治理不文明旅游行为,需要游客“黑名单”制度发挥更大警示效力。不妨从两方面加大惩戒力度,以儆效尤。一方面,扩大禁入范围,对在某一景区列入“黑名单”的游客,根据其违法违规程度,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的景区实行联动禁入;另一方面,扩大惩戒领域,将“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让其在乘坐高铁、飞机以及入住高档酒店等方面“处处受限”,警示更多游客长记性。
实践表明,对于旅游不文明行为,依法严惩才能达到震慑效果。同时,广大游客也应认识到,文明旅游是底线,每个人都恪守文明规范、展现文明之美,才是最美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