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涉嫌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4月11日上午,最高检发布消息,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周江勇。资料图
54岁的周江勇,出生于1967年9月,浙江宁波人,曾任宁波市委常委,舟山市市长,舟山市委书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管委会主任,温州市委书记等职。
2017年6月,周江勇任浙江省委常委,晋升副部级,继续兼任温州市委书记。2018年5月改任杭州市委书记,2021年8月落马。
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副县长,象山县县长、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市长、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公开履历,1985年,18岁的周江勇从余姚师范学校毕业后,就进入 鄞县姜山中学任教3年;1988年调入鄞县团委,就此踏入仕途,历任鄞县团委书记、 鄞县鄞江镇党委书记。作为年轻的后备干部,期间他两次参加在职学习,分别在浙江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结业,在宁波市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研究班学习,并赴美国培训。
2001年1月,33岁的周江勇出任鄞县副县长,跻身副处级。据检方指控,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周江勇开始受贿,此后被“带病”提拔,边腐边升,贪腐行为直至2021年8月在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任上落马时为止,持续长达20年,从副处级岗位贪腐到副省级岗位。
今年年初播出的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五集《永远在路上》中,首次披露了周江勇的案情,他和弟弟周健勇一个从政、一个经商,利用公权力为弟弟经商提供帮助。比如,从2013年到2017年期间,周江勇先后在涉及舟山、温州的多个项目中,按照周健勇传达的请托,为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史时红提供帮助,周健勇则先后八次以“借款”为名收受史时红所送的钱财,总计金额达9000多万元。
《零容忍》第五集《永远在路上》披露了周江勇的案情。
1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双开通报称,周江勇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转让、税收返还等方面谋利,伙同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搞家族式腐败。
此外,周江勇还存在诸多问题——
丧失理想信念,背离“两个维护”,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搞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违规配备警卫人员、公务用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组织原则缺失,应私营企业主请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执法司法活动。
周江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江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浙江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