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4月7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按物业标准统一封好阳台后又让拆除,要恢复到原来交房的样子”的留言,河南新乡长垣市委7日回复称,经查,小区设计方案中建筑阳台均为开敞式阳台,封堵阳台会改变原套内面积,影响后期规划核实。
网民3月29日在人民网向长垣市委书记留言称,我是宏瑞三号院的业主,我家阳台当初交房的时候物业给了一个封阳台的统一标准,现在房子已经装修好了,但是物业让把封好的阳台拆除恢复到原来交房的样子,说是为了不动产中心验房办理房产证。
这位网民说,封好的阳台为什么要拆除?首先,不说封阳台的费用,安全问题是否考虑过?其次,当初是物业不知道窗户不能封,还是不动产中心没有通知到开发商有关这个阳台是否需要封?再次,阳台如果不能封,试问二十多层的业主怎么生活?安全隐患谁来承担?如果阳台需要封,那么难道就是为了一个形式主义,要让几十户已经装好的阳台再拆除掉吗?拆比装还难,这个责任和费用谁来承担?麻烦共情一下,换位思考,遇到这个问题该怎么办?
中共长垣市委4月7日回复称,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处理。经查,宏瑞三号院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经2017年第四次规划会批准,批准的设计方案中建筑阳台均为开敞式阳台,如业主封闭阳台会改变建筑外观,且封堵阳台会改变原套内面积,造成套内面积与原报备面积不符,影响后期规划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