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1·02”较大交通事故调查结果公布。南都此前报道,今年1月2日,绵阳江油多车相撞致8人死亡20人受伤,该事故由公安厅交警总队开展“提级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肇事货车驾驶人等6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相关货运企业等5家单位和7名人员行政处罚。给予江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江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等其他15名责任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南都此前报道,2022年1月2日14时53分许,四川江油市中雁公路双河镇八角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为川F80XXX的重型半挂牵引罐车(满载粉煤灰)从江油市双河镇往江油市区方向行驶过程中,与相向行驶的川B55XXX客车(准载30人、实载21人)发生碰撞,失控后又与面包车川B309XX、小汽车川B301XX发生刮擦(小汽车无人受伤)。
事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已对肇事重型半挂罐车驾驶人刑事拘留,并对货物装载企业和货运企业3名责任人员予以控制。该事故由公安厅交警总队开展“提级调查”,按照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查出事故深层次原因,对“人、车、路、企、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调查,斗硬查纠事故问题和责任。
据央视新闻4月8日消息,该事故造成8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135万元。经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肇事货车驾驶人驾驶部分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超速超载行驶,行经弯道处时占用道路左侧转大弯,当发现对向车道有来车时,向右急打方向,又向左打方向,导致车辆右侧轮胎离地向左侧翻,在侧翻过程中碰撞对向行驶的大型普通客车,侧翻倒地后又与对向行驶的小型面包车、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为,肇事货车所属货运企业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驾驶人超速超载等行为失管,对车辆的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国能四川天明发电有限公司与北京腾疆集团有限公司货运源头装载管控缺位,对运输粉煤灰车辆超载管理职责边界不清,责任分工不明确,对货运车辆装载、过磅、签发过磅单、出厂等多个环节把关不严;广汉新丰林氏修理部超备案范围从事机动车二级维修养护,违规对肇事货车第一轴制动系进行调整;广汉市西城汽车修理厂出具虚假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到位等。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事故调查组提出了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并移送相关单位。经事故调查组报省政府批复同意,对肇事货车驾驶人徐志威等6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和四川金泽信运业有限公司车队长汪光元等7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省纪委监委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组认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责任事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分别认定责任,作出处理: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江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沈炜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江油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辉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给予广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陈启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彭雷等其他15名责任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责令江油市交通运输局等10个责任单位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采写:南都记者 张林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