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深圳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医疗服务跨境衔接的若干措施》,在深圳事权范围内,优化港澳服务提供主体来深办医行医审批流程,推进港澳医疗保障跨境使用及直接结算,在推动深港医疗服务跨境衔接方面迈出一大步。4月10日,政协第七届深圳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大会发言环节,市政协委员(民盟界别)马晓歌针对目前港澳地区与内地医疗行业仍存在要素跨境流通不顺畅、规则制度衔接不对称等困境,建议试点放宽医疗机构准入的门槛,放宽港澳医学人才执业限制,推动粤港澳三地“健康码”互认,健全传染病通报和交流合作机制,从而探索更开放、更全面、更系统的创新路径。
医疗机构准入规则不同意,技术人员执业受限
据悉,目前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医疗机构的准入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须按照国家《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港澳服务提供者设置门诊部实施细则(试行)》等执行,在举办规模、人员床位设备配置、可开展手术权限等方面的准入标准较为严格。同时,《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已取消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环节,直接进行执业登记,但按国家相关规定,深圳仍需对港澳服务提供者来深举办医疗机构进行设置审批,筹建完毕后再办理执业登记,造成港澳与内地服务提供者在深投资、运营医疗机构的规则不统一。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港澳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在内地短期执业时间不超过3年,不允许注册两个以上的专业执业范围,且不允许多点执业,无法充分发挥港澳医师的能力和水平;对于2007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香港和澳门合法行医资格的港澳永久性居民,则不能申请内地医师资格认定,不利于中青年优秀港澳医师来深就业创业。
在药品器械准入方面,根据《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等规定,深圳符合条件的港澳资医疗机构仅11家,有实际使用需求的高水平公立医院不在政策范围内。
此外,深港澳三地医学高校资源配置不均衡,香港地区医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但本地承载能力有限且已近饱和,而深圳市医学人才培养水平和承载能力尚有提升空间。三地医疗卫生执业人员的轮训、授课、实践的机制、规模和规格不足,不利于取长补短、融合共进。
在前海合作区探索医疗机构准入门槛,放宽专业人员执业限制
对此,马晓歌建议,从医疗结构、专业技术人员、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方面放宽准入门槛,同时加强深港澳地区的信息互通,构建公共卫生信息共享机制,优化医师进修流程便于培养人才。
具体而言,推动医疗机构准入规则对接。抢抓前海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战略契机,以服务贸易自由化推动深港市场一体化,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授权探索在前海合作区等片区创新实施港澳服务提供主体办医行医准入、监管规则,推动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
推动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准入和执业规则对接。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适当延长港澳医师的执业证有效期,由目前的3年延长至5年,为港澳医师在内地开展执业活动提供便利。积极向国家争取授权,放宽港澳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来深执业范围和专业限制,加快制定港澳护士、药师等其他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来深执业细则,吸引不同专业结构的港澳医学人才来深就业。
推动药品和医疗器械准入规则对接。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拓展《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药品医疗器械适用范围,扩大指定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扩充可直接使用进口药械目录。
推动粤港澳三地“健康码”互认,加强三地医学人才联合培养
构建深港澳公共卫生信息共享机制。建议以推动粤港澳三地“健康码”互认为契机,健全传染病通报和交流合作机制,在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等跨境人员线上申报和追踪、检验检疫信息管理等方面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共享。巩固完善粤港澳防治传染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传染病医学人才流动、资源共享、科研技术攻关等合作,完善区域内重症传染病人会诊机制和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推进大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接、信息互通和防控协同。
加强深港澳医学人才联合培养。优化深港澳医师进修程序,根据人员类型和业务交流范围优化进修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为港澳学生在深就读医学院校提供便利,将深圳已有的规培基地打造成港澳医学生内地实习基地;借鉴港澳地区人才培养经验,引进国际医学教育培训体系,推进深港医学专科培训中心、全科培训中心建设,促进国际前沿医疗知识、先进技术和高水平人才落地深圳。
采写:南都记者张馨怡
摄影:南都记者赵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