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宋凌燕 发自北京 3月30日,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介绍了新污染物的概念、特征和治理思路。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任勇。
任勇解释,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新污染物是指那些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这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威胁,但尚未纳入环境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
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
任勇认为,新污染物一方面是相对于大家熟悉的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常规污染物而言;另一方面,新污染物种类繁多,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持续增加。“联合国环境署对新污染物的英文用词是Emerging pollutants,‘Emerging’是进行时,说明新污染物可能还会不断增加。”他说。
任勇指出,新污染物治理难度大主要源于其自身的五个特征:
一是危害比较严重。新污染物对器官、神经、生殖发育等方面都可能有危害,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
二是风险比较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不明显,可是一旦发现其危害性时,它们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已经进入环境中。
三是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大多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并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
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
五是治理复杂。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剂量排放到环境,也可能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对治理程度要求高。此外,新污染物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较难,需多部门跨领域协同治理,实施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
对此,任勇介绍,生态环境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十四五期间,中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总体思路是通过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筛”、“评”出需要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然后,对重点新污染物实行全过程管控,包括对生产使用的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他指出,新污染物治理的很多措施是要通过在水、气、土壤污染治理中落实的,体现化学品环境管理对环境污染防治的“牵引驱动”的特点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