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浙江湖州2人被立案侦查
中新网湖州3月29日电(记者 施紫楠)29日,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湖州市公安局织里分局,安吉县公安局分别发布警情通报,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刘某兰与确诊病例谢某某被立案侦查。
刘某兰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吴兴公安截图
27日18时许,刘某兰(女,25岁,四川盐亭人)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湖州,28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刘某兰在明知自己具有较大传播风险的情况下,未主动向社区报备,未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且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造成社会面传播严重危险。
谢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安吉公安截图
28日凌晨,谢某某(女,安徽铜陵人)在明知自己行程码带星且近期接触的家属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的情况下,仍从居住的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小区驾驶车辆携带其儿子来安吉,在高速安吉卡口被查控并直接隔离,其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
28日23时,谢某某及其儿子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刘某兰、谢某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