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3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该项扣除政策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表示,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填报系统功能于3月28日升级。
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