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判决来了!
事发泉州南安
公公杀害儿媳案,一审死刑!
去年8月
震惊一时的南安梅山
公公杀害儿媳案
日前有了一审宣判
泉州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
行凶的公公戴某华犯故意杀人罪
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承担部分民事诉讼赔偿
据了解,戴某华已表示要上诉
案发地
因琐事发生口角
经查,2021年8月20日7时许,戴某华因琐事与儿媳小雯(化名,下同)发生口角,遂在家中杂物间内,用手臂扼住小雯脖子处,直至她倒地无法动弹。
据戴某华供述,小雯与他们夫妻长期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导致积怨。案发当日他在家中厨房煮稀饭被烫伤,稀饭也弄洒在地,因儿媳妇未帮忙打扫,心生不满而引发口角进而酿悲剧。
毁尸抛尸,手段残忍
随即,担心罪行败露,戴某华驾驶面包车将小雯载至一垃圾场泼汽油焚烧,后又将其残余尸骨载到一处山沟抛弃。
警方调查情况显示,焚烧过程中,戴某华手臂被烧伤,并用石头砸被害人尸体,尸检显示身体多处骨折,为焚伤后打击形成。
为了掩人耳目,戴某华在其家人追问下,还特意上街拍了一张背影模糊的骑车路人慌称是儿媳妇自己离家出走。
其子曾怀疑追问,但不承认
判决书显示,小雯失踪后,她丈夫查看监控时,认出父亲推出妻子电动车、开走家中面包车,曾产生怀疑,多次追问并表示愿担责,但戴某华不予承认。戴某华妻子及女儿先后追问过戴某华均未果,戴某华只称推走电动车是为了气小雯。
期间,戴某河甚至做好了为父亲担责的准备,还向其妹妹交代了几组日常密码。
▲监控显示,一辆面包车从小雯夫家驶出,往后山方向开去
案发当天表现异常
案发前,戴某华在当地一家单位担任协勤人员。其到案后,手上有两处烫伤,一处在左腕部前侧,一处在左前臂中间位置。后公安机关查明,一处为高压锅稀饭喷漆烫伤,另一处为其焚尸灭迹时被汽油烧伤。
有证人证言称,戴某华开着面包车去卫生所处理手臂烫伤,与平日不同的是,其神情紧张,“微信的首款二维码就在桌面上,他却说找不到”。
上个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戴某华死刑。小雯家属拿到判决书后,表示对于判决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早日终审,给了受害者一个交代,让她早日入土为安”。
▲死者娘家亲人拿到判决书
导报记者 王福敬
综合 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