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硬气的法律,才能守护公共领域每一株花草的安宁。
4月4日,网传河南洛阳王城公园内一株价值10万元的绿色牡丹花被游客摘走。据媒体核实,洛阳王城公园工作人员表示,被游客摘走的绿色牡丹品种为春柳,实际价值并没有网上传言的那么昂贵。由于春柳牡丹人气较高,园方已经加装监控并派专人看护。
这株春柳牡丹的命运,让人不禁联想起南京玄武湖景区开出的罕见并蒂莲。只要监管不到位,总有“手欠”的游客来顺手牵花。“10万元牡丹被摘”——价格虽然离谱了,被盗却是实情。据介绍,绿色牡丹的品名为春柳,人工培育,奇特的是它整个花期会呈现三种颜色。目前,园方已向当地警方报案。
↑春柳牡丹。图据大象新闻
虽然古人有云“有花堪折直须折”,不过,景区里的花,自己偷偷“折”下,这恐怕不是高阶的文明素养问题,而是底线的法律意识问题。任性的辣手摧花,其实就是无底线的偷盗行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好在这春柳牡丹价格有限,若是当真10万元一株,园方要追究起来,“采花者”恐怕会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事实上,这些年来,各种在景区或公园随意摘采花木或果实的新闻不断。如玄武湖里的并蒂莲被采;大明湖网红并蒂莲被偷;重庆大渡口公园一条叫“莽子”的明星鲤鱼被偷捕;更早的是,广州华南植物园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植物遭游客采摘,珍贵植物屡屡被游客带回家煲汤炒菜;别说香格里拉的高山珍稀植物塔黄被毁,就是偷摘玉米和葡萄等导致科研项目“凉凉”的恶例,也时常见诸报道。
难以止歇的乱象背后,说白了,还是“罚酒三杯”使然。每每遇到这类事情,大多叹一句当事人“无知”,或者附加文明层面的道德谴责,真正动真碰硬的惩罚性赔偿还是少了。由此也导致,几百元罚单的破窗效应之下,仍有侥幸者不以为意继续顺手牵“羊”。
那么,多少摄像头才能保护得了一朵网红花呢?对于春柳牡丹被摘事件,有网友调侃,“这么贵的牡丹,给它上个锁吧。”还有人建议,“可以给它再加个笼子”。调侃归调侃,但无疑说明了辣手摧花问题亟待有效的解决方案。
一花一木、一草一树,蓬勃在春天里的风景,总好过指间刹那的繁华。“私藏”不仅是可耻的,更可能是违法的。说千道万,有法必依,只有硬气的法律,才能守护公共领域每一株花草的安宁。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邓海建
编辑 汪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