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象新闻报道,4月4日,网传河南洛阳王城公园内一朵价值10万元的绿色牡丹花被游客摘走。洛阳王城公园工作人员表示,被游客摘走的绿色牡丹品种为春柳,实际价值并没有网上传言那么昂贵,由于春柳牡丹人气较高,园方已经加装摄像头并派专人看护。
这位游客的恶意赏花行为让人生厌。这株春柳牡丹,本来只开了两朵,他就将其中一朵据为己有,实在是自私自利。目前园方已调取监控并报警,相信这位男性游客会为其行为受到应有惩罚。
同时,这位游客要庆幸的是,这株春柳牡丹并不是网传的价值10万元。由于是人工培育品种,且花期中会呈现三种颜色,春柳的价格是普通牡丹的两到三倍,据园方介绍,当时购买的幼苗价格为100元每株。但成品价值几何,还得有关机构估值判定了。
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解释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和3万元至10万元以上,则面临盗窃罪的处罚。
这类事情并非第一次发生。2020年7月,南京玄武湖景区开出了罕见的并蒂莲。由于目前人工还无法培育出并蒂莲,且自然界出现的概率为十万分之一,因此显得十分珍贵。不幸的是,游客曹某将其摘走。事后曹某只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
再如,在广州的华南植物园,一年四季都会有不同的植物遭到游客的采摘,珍贵植物屡屡被游客带回家煲汤炒菜。而黄花梨树干被锯、野生兰花被“顺”走等事件时有发生。
对于公园名贵物种的保护,应该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比如,通过评估机构确定其价值,设置警示标志,表明一旦损害将追究法律责任,震慑那些喜欢胡乱采摘的游客。同时,加强监控管理,设立专人看护等,让更多的游客能欣赏到奇花异草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