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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深圳“0215”疫情发生以来,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深圳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对所有涉疫案件做到“三个一律”:一律提前介入、一律专人指导、一律快速办理,积极为疫情防控贡献力量。
2022年1月1日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案件提前介入15件77人,批捕4件7人,起诉8件14人,涉及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诈骗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敲诈勒索罪等相关罪名。
典型案例:
- 张某辉在居家隔离进行健康观察期间,违反防疫规定,多次外出,并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和健康码参加聚集活动。张某辉获悉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后,谎报行程,隐瞒接触史,不配合流调工作。目前,张某辉已被送往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收治,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辉及提供身份信息协助其外出的李某兴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予以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该案。
- 李某军、李某强系深圳某停车场负责人,在明知深港两地新冠肺炎疫情严重且该停车场无营业执照、无营业资质、非指定停车点的情况下,违反当前防疫有关规定,随意将停车场提供给他人停放深港跨境运输专用车辆,且未对相关人员、车辆进行任何防疫核查、消杀,形成了极大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的风险隐患。目前,李某军、李某强及四名停车场工作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该案。
- 深圳某国际供应链公司违反当前防疫规定,没有在指定的接驳点和作业点开展统一规范的物流作业,在无防护和消杀的情况下,为了装载、运输更多的货物,安排公司员工对境外货车车厢内的货物卸下重新包装,使公司员工无防护的直接接触到有可能存在新冠病毒的境外货车车厢。该暴露作业行为存在疫情传播的风险隐患,致使公司多名员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该公司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