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薛晨)3月17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3月16日发布视频消息,公布了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受贿案的诸多细节。 视频透露,袁仁国从1994年到案发时止,20多年里,受贿金额高达1.1亿多元。
2018年10月,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对袁仁国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据视频信息,办案过程中,40多名办案人员从袁仁国家中清点出黄金制品、手表、珠宝、字画等1588件,其中还有象牙等稀有物品以及人民币、美元、英镑现金等若干,“用了一天一夜才清点完毕”。
视频显示,整个案件凸显出袁仁国利用特殊资源的审批权,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帮助的行为事实。袁仁国从1994年到案发时止,20多年里,受贿金额高达1.1亿多元。办案检察官称,“这是一个复杂的案件,时间跨度长,案件笔数多,虽然只是一个受贿罪,但受贿手段是比较复杂的,整个案件卷宗有100多本。”
2021年9月23日,历时两年,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袁仁国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 袁仁国因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袁仁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新京报记者 薛晨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