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2022年第5号〕
当前,全国多地疫情散发、频发,加之奥密克戎变异毒株隐匿性强、传播速度快,我省及周边地区疫情发展迅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从严从紧做好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庆,不前往涉疫地区。确需离庆的,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双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工管理,离(返)庆必须严格执行核酸检测等各项防疫政策。
二、所有抵(返)庆人员须提前向社区(村屯)和单位“双报备”,入庆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完成“落地即检”,抵(返)庆12小时内须完成首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省外、省内涉疫地市和口岸城市抵(返)庆人员须配合完成7日健康监测加3次核酸检测措施。全市各公路卡口和交通站场严格执行查验“双码、测温和戴口罩”措施,并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三、60岁以上无禁忌症的老年人,特别是80岁以上体质虚弱、免疫力差的人群,要尽快全程接种、加强接种或序贯接种,加快构筑免疫屏障。
四、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各类托管班、小饭桌、自习室、看护室、阅览室、特长班、兴趣班等涉及学生和学龄前儿童聚集场所暂停运行。
五、大中专院校实行封闭管理,中小学生和托幼机构儿童共同居住的家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或处于风险管控范围内的,学生(儿童)不得返校(园),学校提供线上教学等保障;教职员工及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庆,严格执行我市教育部门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
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和“就医即检”,进入医疗机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完成核酸采集后方可就医,对就诊患者查验“双码、测温和戴口罩”措施,对疑似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严格闭环管理,严禁非发热门诊接收发热患者。药店禁止出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菌素等药品,对前来购药人员,登记信息并第一时间向药店所在属地指挥部报告。
七、宾馆、旅店、洗浴行业全面加强防疫管理。社区活动室、棋牌室等老年人服务场所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商超、餐饮、影剧院、旅游景区等各类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查验“双码、测温和戴口罩”、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
八、做好农村疫情防控,从严排查“已推送的协查人员,村内疑似症状的人员,回乡返乡人员,在乡从事客运、货运跨域流动人员,从事农产品收购、农资销售的入村人员,在乡务工日常流动人员”六类人群,对风险人员落实管控措施。禁止农村聚集性活动,倡导村民尽量少出门、少串门、少流动。
九、养老院、福利院、监所、强戒所、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探视,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实行院内倒班制。
十、对27类人群加密核酸检测频次,特别对学校、养老院等重点群体要做到不落一次、不漏一人。对不按规定组织或参加采样,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一、生产、加工、储存、运输进口货品、食品的企业和经营业户,要严格按进口商品防疫规定报备及处置。广大市民谨慎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邮购商品,确需邮购的,须向属地社区(村屯)报备,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
十二、对主动就诊或自主核酸检测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或提供、举报重要线索的奖励1万元。及时检出首例阳性的,奖励实验室50万元,奖励采样人员5万元。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瞒报、虚报、缓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上报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视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