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左后旗公安局发布通报,2022年3月8日,科左后旗吉尔嘎朗镇乌顺恒日格嘎查村民双某等人驾私家车从吉林省长春市返回所在嘎查后,未向嘎查村精准报备行程,并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向工作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未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给全旗疫情防控造成了重大风险隐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2年3月16日,科左后旗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双某、张某、七某某等3人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总台记者 呼和牧仁 薛东海 高东光 邵舒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