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31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报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去年8月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期又有了新动态。日前,工信部已经组织完成新国标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通过后,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在更加严格的包装标准要求下,过度包装会因此消失吗?城市垃圾会因此减量吗?中国之声《新闻有观点》对话相关领域专家。
包装业从业者:“无规矩不成方圆”,支持硬性国家标准出台
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郭瑞林对《新闻有观点》表示,“过度包装一直是我们包装界最关注的问题,这种现象既使得成本过高,又造成资源浪费。”包装市场的行为是依照标准而行,“无规矩不成方圆,提高标准也是非常合理的。”
郭瑞林说,在一般情况下,产品的包装价格应该在售价的4%-7%之间,最高也不能超过10%。新标准提出,粮食及其加工品包装层数不应超过3层,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外的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售价的20%。在新标准落地以后,重点是要实现行业的绿色高质量发展。
郭瑞林介绍说,包装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它本身的功能性,“包”就是保护,“装”就是盾牌,包装应该保证被包装物的安全。二是它能带给人的快乐属性,精美的包装更能吸引顾客的眼球,带来情绪上的喜悦和购买的欲望。而过度包装的产品,其工具属性被弱化,取而代之的是不必要的视觉美化功能。
对于消费者来说,真正需要的是产品本身的功能属性。郭瑞林指出,在市场行为中,商家为了能够吸引顾客的注意力,就在包装设计上苦下功夫。不过,在互联网背景下,消费者也越来越注重商品本身,如果质量不过硬可以选择退货,因此商家也会更加注重提高产品质量。
作为一名包装行业的从业者,郭瑞林认为现在的包装市场已经发生了变化,真正能够吸引消费者的是品牌价值。因此,在新标准的规范和引导下,商品包装的生产与消费会逐渐回归理性。
环保专家:过度包装“减废”平衡多方利益难度大,当务之急是现行法律落地
限制过度包装的“硬性新国标”实施效果会怎么样?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认为,国标的主要限制对象是企业的生产和包装环节,管理难度相对较低,如果相关标准能够得到严格落实,会达到比较理想的效果。从包装废物入手,也能推动垃圾减量的实施。
刘建国表示,解决过度包装问题的难度较大,背后有多方面的复杂原因。这次的新标准只是修订,其实相关标准出台已久,并没有达到特别好的效果。在实际操作中,产品包装涉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多方面的难题,利益相关者众多,难以平衡各方。
过度包装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亟待解决的难题。刘建国介绍了部分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形式规范包装生产流通的情况,明确界定利益链条上的责任主体,通过法律监督包装标准的实施。我国也有包装相关的法律条例,但法律刚性不足,责任界定也不够清晰,因此实施效果不是很理想。刘建国认为,当务之急就是把我们现行的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刘建国表示,对于消费者来说,自觉地减少使用过度包装的商品,就可能通过自身的消费偏好倒逼企业减少过度包装行为,企业会慢慢回归生态化设计。其次,消费者应对产品外包装做好垃圾分类,尽可能避免产生污染,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也可以将产品包装“物尽其用”,延长包装的使用寿命,通过二次利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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