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实习生王玮 记者宋凌燕 发自北京 4月2日,在国新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指出,针对入河入海排污口“找不到主”“没人负责”的问题,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各地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则,逐一确定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邱启文。
邱启文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要逐个排污口明确责任主体,对于难以确定的,由属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或由其指定责任主体。责任主体要负责源头治理,还要负责排污口的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他举例称,“有些地方存在废弃矿洞不停排放污水、尾矿库持续排放污水等情况,尾矿库的业主有可能已经破产了,在这一情况下,就需要政府出面,负责源头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邱启文指出,《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工作调度。地市级人民政府则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更具体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