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玉溪检察)
为贯彻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督促行政部门和学校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2022年3月29日,通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教体局等单位,随机选取两所中、小学,采取“一看二查三听四监督五座谈”的方式开展入校督查。
督查组对两所学校的食堂、监控、消防设施、宿舍管理、校园周边环境等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并随机询问教师、门卫是否知晓“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随机询问学生开展预防性侵害和校园欺凌等法治讲座的情况。督查组还开展了预防性侵害知识问卷调查,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资料共130余份。
随后,督查组查看学校台账资料,并邀请教师代表开展座谈。在座谈中,听取了两所学校校长针对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性侵害教育、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海县副县长李艳梅指出,校园安全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应全方位多部门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活动,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各个主体的有机衔接。要加强各部门联动,打击性侵害犯罪,形成合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通海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元生提出三点指导意见:一是要认清形势、扛实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学校要抓紧时间查缺补漏、逐项落实,确保督导意见落到实处。二是要关注重点人群,强化教育。注重对保安等临聘人员的入职审查,并加强预防性侵害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预防和打击并重。要进一步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切实筑牢预防性侵害的各项“制度墙”。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在今后的工作中,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将把“一号检察建议”的推动落实作为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抓手,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同 社会、学校、家长共同筑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出品
图文 /王 蓉
编辑/徐明洁
审核/王政云
来源:通海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