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赵青 通讯员徐小卓 父母忙于工作,对孩子缺乏管教,导致两名15岁的少年因合伙盗窃他人电动车,被车主告上法庭。
3月中旬,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中新法庭针对监护人教育失职的行为,依法向其发出《家庭教育令》。据了解这也是自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广州地区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
两辍学少年偷电动车游玩 弄丢车辆后被车主诉至法院
家在增城的小丽和小江(均为化名)年仅15岁,却因父母工作忙,缺于管教,初中便辍学在家,无所事事,整日在外游荡,价值观受到“社会不良人士”的影响逐渐出现偏差。
前段时间,小丽和小江更是偷了附近家秦女士的电动车,骑到别处游玩导致车辆丢失。秦女士多次协商无果,遂将小丽、小江以及两人的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电动车的损失2800元。
据介绍,该案开庭时被告均未到庭。其实该案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要写判决很容易,但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教育问题,经办法官徐小卓并不想“草草结案”,而是选择“挖根刨底”,弄清楚小丽与小江盗窃的根本原因。
监护人不愿赔偿且态度恶劣 法官家访劝说后发生转机
法官徐小卓先后走访办理该案的派出所和被告村委了解情况,从办案民警处得知,警方对案件进行处理调解时,两个少年的父母不仅不愿意赔偿,而且态度十分恶劣,根本没意识到孩子做错了,家长理应承担责任并予以正确引导。
村委则表示,小江的父母平时工作忙,比较少管小孩;小丽的父母已经离异,小丽跟着父亲生活,父女间缺乏交流。
随后,法官徐小卓在当地村委协调下与小江的父亲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工作很重要,可也不能忽略了孩子成长教育的问题啊!他都因盗窃的事闹上法庭了,你们依旧选择不出庭,做错事就要负起责任,作为家长更加要以身作则啊。”
徐小卓先后与小江父亲和小丽监护人进行了苦口婆心的一番劝说,两少年的家长终于意识到了错误,表示愿意与原告秦女士协商赔偿事宜。
经协调,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方履行了赔偿义务后,秦女士撤回了起诉。
辍学少年缺乏家长关爱 法官发出广州首份《家庭教育令》
案件虽审结了,但小江和小丽的成长教育问题依然牵动着徐小卓的心。徐小卓发现,小江与小丽辍学在家,成长路上缺少家长关爱,若无正确引导,很容易受到不良价值观影响,将有可能再次违法。
法官认为,小江与小丽的家长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义务,未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是导致未成年孩子实施违法行为的重要原因,应依法予以纠正。
2022年3月16日,增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分别向小江和小丽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
增城法院发出广州首份《家庭教育令》。通讯员供图
督促家长让孩子继续接受教育 家长不依法执行或将受罚
针对小江与小丽辍学在家的情况,增城法院发出的《家庭教育令》中明确要求,家长要与学校相互配合,让小江和小丽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也可以将孩子送到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同时要求父母多陪伴孩子,多关注孩子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引导孩子谨慎交友、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此《家庭教育令》自发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教育令失效前,小丽与小江本人或密切接触他们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家庭教育令》最后特别强调,如义务履行人违反本教育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