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王真真)4月13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华润雪花啤酒聊城有限公司因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超标,被山东省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4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月17日,华润雪花啤酒聊城公司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591mg/L,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浓度以及《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表1中化学需氧量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不高于500mg/L的要求,超标0.182倍。2022年1月18日,山东省聊城市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出具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超标认定报告》。
天眼查显示,华润雪花啤酒聊城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21日,注册资本8900万元。该公司由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后者为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子公司。
编辑 李严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