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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昆山市
发布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具体来看
👇
张家港市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
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划定封控区、管控区,自2022年4月12日起,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塘桥镇周巷村十一组39—42号,周巷村华德来超市楼,馨塘新村4幢,何桥村1号—8号,欧桥村小桥组,横泾村西35号,横泾村西三五组5号、6号,横泾村雪家二组12—20号,横泾村雪家三组19号、20号,横泾村朱家湾组10号、13—21号,横泾村王金湾组2号、26—34号,妙桥社区妙桥中路362号内4层住宿楼,妙桥工业集中区科达路3号;凤凰镇朗润花园10幢,恬庄村33组19号、20号、22号、24—31号,恬庄村40组6号,恬庄村26组70号,杏市村四组8号;南丰镇永丰村22组1—12号,25组1—4号、6—12号,35组16—23号。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
(二)管控区
塘桥镇周巷村6组47号,7组43号,11组45号、46号、51号,馨塘新村(除4幢),何桥村六组9号—19号,妙桥社区妙桥中路362号(除4层住宿楼)、妙中小区6幢,横泾村王金湾22—25号、35—38号,横泾村朱家湾组6—8号、11号、12号;凤凰镇朗润花园(除10幢),恬庄村32组40号、41号、45—53号,55—63号、65—69号,恬庄村40组1—23号;南丰镇永丰村22组13号、14号、16号、26号,25组13—26号,35组1—7号、9—15号。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村)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封控、管控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区域封管控措施自2022年4月12日起执行,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昆山市
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52号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昆山市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1. 昆山开发区:蓬曦园C3区149、150、151、159、160、161幢;世硕(昆山)电子有限公司;世硕家园一期、二期。
2. 花桥镇:绿地世纪雅苑3幢。
3. 巴城镇:湖滨花园39、49、50、57、58、59、60、68、69、70、79幢。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
(二)管控区
1. 昆山开发区:蓬曦园C3区其他楼幢。
2. 巴城镇:湖滨花园其他楼幢。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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