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12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已可以在国家标准目录中搜索到《电子烟》。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显示,国家标准《电子烟》由TC144(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
主要起草单位为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云南烟草科学研究院、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此前,《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曾两次面对公众征求意见。
2021年11月30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首次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今年3月11日,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对内容进行部分删改。
《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中拟提出,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