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的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南都记者注意到,随着第六批督察开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将实现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督察全覆盖。
在督察组进驻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各地,要求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不搞“运动式”整改;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同时,要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湿地景观。 新华社发
生态环保领域最高规格督察,六年完成两轮
作为迄今为止在生态环保领域所进行的规格最高、最具影响力的督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015年开始试点,2016年至2018年完成第一轮督察全覆盖后,对河北等20个省的督察进行了“回头看”。
2019年7月中旬,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中央企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被纳入督察范围中。南都记者注意到,第二轮第一批督察中,督察对象除上海等6个省(市)外,还有中国五矿集团和中国化工集团,这两家公司成为首批被督察的央企。
在之后的第二轮第二批和第四批督察中,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相继进驻中国铝业集团、中国建材集团、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和中国黄金集团四家央企。此外,在第二轮第二批督察中,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部门开展了督察试点。
一个月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正主持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报告,研究部署第二轮第六批督察工作。在会上,韩正指出,第六批督察“要坚持严的基调,敢于动真碰硬”,同时,“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
致函被督察对象:严禁搞“一刀切”和“滥问责”
在五个督察组进驻河北、江苏、内蒙古、西藏、新疆5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之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文件要求,有关省(区)和兵团在督察进驻期间,应把握工作节奏,突出工作重点,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做到一事一办、一厂一策,不搞“运动式”整改。对于督察中发现的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也要注重精细化管理,分类施策,加强指导帮扶。对于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既要坚持底线思维,严控环境风险,保障群众利益;也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努力做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共赢。
文件强调,有关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文件要求,有关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督察进驻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对发现涉嫌以问责代替整改,或问责走过场,以及问责泛化、简单化的,督察组将会及时予以提醒,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将按有关程序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
文件明确,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安排督察接待和督察保障工作,能从简的一律从简,能简化的一律简化,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加强对督察组及其成员执行督察纪律情况的监督。有关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督促所辖地市(州、盟、师)、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真实情况,推进整改落实,加强信息公开。
采写:南都记者 宋凌燕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