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左玮
真写稿、写真稿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
1月3日,《促进法》一度登顶微博热搜榜,引发大量讨论。施行至今,在相关新闻评论区仍有不少质疑的声音。一些家长如临大敌,认为这是一部“为孩子撑腰、惩罚家长”的法律。也有一些网友认为该法“高高在上、不接地气”。
真的如此吗?或许,我们得先简单了解这部法律的诞生背景及立法目的。
“有这种爹在,我还有什么未来?”
近年来,一系列突破社会底线的事件,催生了“父母也需持证上岗”等网络名句。根据国家司法大数据及国家统计局《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显示,紧张家庭关系、不当教育方式及父母不良/违法犯罪行为,是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
而据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显示,五成家长迷茫于如何管教孩子;多数父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过于关注学习,缺乏对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生活能力的培养。
受害未成年人以及罪错未成年人的背后,是一个个“生而不养、重养轻教、教而不当”的家庭。
《隐秘的角落》剧照
对此,司法社工们(以预防犯罪、违法行为矫治为工作目标的社会工作者)有着更深刻的感触。
2018年某天深夜,W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某小区一男子报警,他在家中被人捅伤,生命垂危。民警及120立即赶赴现场。
抵达现场时,民警听到房间里传来男子呻吟求救的声音,而一个少年浑身是血、举着刀挡在门前,阻止民警及医护人员进入屋内。现场民警劝说并控制少年后,伤者第一时间被送医救治,脱离了生命危险。
犯罪嫌疑人小姜,时年17岁,还是一位在读学生。究竟是什么原因,竟让他想和父亲“同归于尽”?
原来,小姜父母在小姜幼时离婚,小姜跟随母亲生活。离婚后,姜父多次要求变更孩子的监护权。小姜虽想跟随母亲生活,但姜母考虑到姜父经济条件优于自己,便同意变更抚养权。之后多年,姜父因生意应酬压力大且对孩子期望过高,常常殴打小姜。
“他给孩子提供优质的物质条件和培养环境,但疏于和孩子交流沟通。孩子性格越发沉默隐忍,之前并没有反抗父亲或向外界求助。他一心想着早点就业或考到外地,脱离父亲的控制。”
小姜行凶那天,一向关爱自己的奶奶因病卧床、没有做家事,姜父醉酒回家后辱骂小姜奶奶。这一幕,成了压垮小姜的最后一根稻草。
“有这种爹在,我还有什么未来?不如杀了他,免得他祸害我妈和奶奶。”这句话,是小姜在接受心理矫治时,让人印象极为深刻的一句。而在很多涉案未成年人的自诉中,家庭是他们认为自己遭遇不幸的原因之一。
最终,小姜被依法收监。姜父痛哭流涕、后悔不已。小姜的悲剧让人扼腕叹息,在一些司法工作者看来,如果他们的“家务事”能够更早被外力介入进而发案,如果公共资源能够及时阻止姜父的行为、给予这个家庭帮助,或许结果不会到如此惨痛的地步。
更让人揪心的是,大量的数据和案例表明,比起单独个案,家庭产生的恶性代际传递更为可怕。一位受聘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国家心理咨询师对我说:
“这种案例比比兼是。比如一个孩子,他在幼年时期遭受家暴,他非常痛恨家暴行为,当他长大能够抵抗时,他可能会以更血腥暴力的方式‘以暴制暴’。或者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他早已脱离当年的情境开始了新生活,但当这类孩子成为父母,他很可能还是会以同样的教育方式来管教自己的孩子。”
监护失职事件中,特别严重或触犯法律的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在监护人不良行为/不当教育方式和法律红线之间,存在大量的模糊地带。
“一些监护人重养轻教,认为让孩子吃好穿好、教育丢给学校就行了,直到孩子出现严重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时才追悔莫及;而一些家长又是另外一个极端,期望过高、管教过严导致悲剧发生;最可恶的还是生而不养,比如离婚后对上一段婚姻的孩子弃如敝履的,连基本生活费都不履行的失职父母。”一位从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家痛心疾首地说,“国家如果再不干涉这些问题家庭,这些本身是受害者、未来又成为施害者的孩子会越来越多啊!”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构成社会的原子,错误的教育方式会向社会输送越来越多的问题人员。斩断这种恶性传递,不仅是为了拯救家庭,也关系着社会稳定,国家自然有权利、有义务矫治问题父母,帮助困境家庭共克难关。
“未检”检察官告诉我:“孩子是父母的孩子,也是国家的未来。所以当父母不履行职责时国家才会干预,当父母都丧失监护能力时国家才会兜底,当父母侵害子女时国家才会苛以刑罚。家庭教育促进法,实际是一个低调而正面的法律,当部分家庭教养能力不足时,国家想要指引家长、为其赋能。”
一些误解
《促进法》从前期调研到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再到2021年经历三次审议,这一历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专门立法的艰难。
家庭教育具有私密性和个性化,当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时,如何处理好家事国事之间的关系?
实际上,在审议及修订过程中,新法从名称到相关规则的制定都体现了尊重家庭教育自然特征和自身规律的立法意图。
在审议阶段,草案最初的名称是“家庭教育法”,二审时修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增加了“促进”二字。这是对家庭教育自主性的尊重,明确家庭是教育的主体,国家和社会则为家庭提供支持协助。
“核心是促进监护人教育意识和能力的提升。而不是说轻易给家长‘论罪’,盖章你这方面做得不好,那方面做得不足,粗暴干涉内部教育。”专家的解释,或许能打消《促进法》登上热搜时,一些家长的疑惑。
“部分人误解了这个法律的真实意图,觉得自己被冒犯针对了;或是担心孩子以此掣肘家长,使自己在家庭惩戒方面畏首畏尾。” 普法专家反过来询问我,“你会觉得《刑法》是在针对你吗?并不会吧。同理,促进法也不是针对大群体的家长朋友们,而是对一些‘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监护人,规定了不履行职责的不利后果;更重要的是,提出从公共服务供给的角度为‘心有余力不足’的监护人们提供帮助。”
既有牙齿却又充满温情,重视“指引”和“赋能”而非强调惩戒,正是《促进法》不同于其他法律的鲜明特征。
如何体现?我们先来说“牙齿”。
促进法要点之一,是对家庭教育给出了清晰的定位,规范家庭教育的概念、主体责任、内容方式和工作机制。《促进法》施行以后,相关部门可以对失职父母以及伤害孩子的监护人进行惩戒,并限期改正。同时,它的施行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相辅相成。
值得注意的是,追责并非仅限于监护人,《促进法》也规定了负有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的政府部门、机构人员,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服务机构的相关惩处措施。
例如,第52条规定,如从事超出许可业务范围的行为或作虚假、引人误解宣传,侵害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合法权益产生不良后果的教育服务机构,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此项规定,无疑给一些想“转型培养优质父母”的资本敲响了警钟。
湖北省京山市人民法院发出的一份家庭教育令(网络资料图)
2022年1月,T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抚养权纠纷诉讼中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了国内首份《家庭教育令》。涉事夫妻2021年离婚后,双方约定孩子小云由女方抚养。母亲雇佣保姆将孩子置于父亲住所附近的出租屋内,两人只保障孩子的生活用度,致使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三周未能上学。此后数月,孩子仍和保姆共同生活,母亲仅在周末接送孩子,父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被告双方都存在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失职的问题。孩子明确表示希望与母亲共同生活,结合母亲表达愿为孩子转学以便就近照顾的悔意,法院认为应该给予母亲一次自我纠错的机会,依法驳回父亲诉讼请求,并对父母的失职行为予以纠正。
这份家庭教育令有效期为一年,裁定母亲与女儿同住,不得让女儿单独与保姆居住生活;须和学校保持至少每周一次的联系频次,多关注小云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在裁定失效前,本人或密切接触小云母亲的单位,可以根据后期服务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家庭教育令;如违反裁定,视情节轻重,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4月,“虎妈”李某为逼迫小学的女儿完成大学四年英语课程,多次辱骂殴打甚至用烧热的锅铲烫伤孩子,被依法剥夺监护权;
12月,“虎爸”毛某逼迫小学的儿子和幼儿园的女儿学习文言文和高等数学,常常“辅导”至深夜,伴有侮辱打骂行为,其妻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年初,一对夫妻离婚,将两个孩子丢给老人后不管不问。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两被告发出了“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到法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事后,两人均表示悔过,法院判决两被告向祖父母支付此前孩子抚养费,并从今年1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检察官介绍:“很多地区也在探索多种模式,比如把生而不养纳入个人征信、公职人员升职考核比选时要参考家风家教等。”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检察机关针对监护人侵害行为,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758件,同比上升47.8%;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1.9万份。《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施行,更有利于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惩戒孩子的度该如何把握?
再来说说“温情”。
“根据此前诸多经验,公权力粗暴介入一般情况下的家庭矛盾,弊远远大于利就,” 一位检察官告诉我,“严重失职的父母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爱着孩子却用不当教育方式的监护人。”因此,促进法更侧重于在追究父母责任之前,职能部门把服务做到位。
S省某青少年教育中心的平教授讲解了其中的良苦用心:“社会讨论原生家庭和父母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问题,是很有必要的。但我们讨论时,一定要分清归因不是归罪。同理,家庭治疗也不应该是家庭审判。”
在近3个月的调研采写中,不止一位心理咨询师谈到,除非是极为恶劣泯灭人性的极端情况,大多数的家庭矛盾因为血浓于水而具有天然自我修复的可能。所以对于这一类情况,重要的是缓解矛盾、修复亲情,而不是增进仇恨、割裂亲子。在公共资源介入修复家庭矛盾时,归因是为了去解决某个事情、促使未来往积极方向发展。归罪,则会使家庭成员将所有的不幸都归结于对方。
“甩锅是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和情绪宣泄的需要,不能苛责。但这不仅不能解决问题,通常还会让家庭成员在潜意识里也越发否定自己,不利于事情往积极方向发展。所以很多情况,适用‘家庭教育指导’效果更好。”
这也正是《促进法》的另一个要点——为家长赋能。促进法通过明确国家力量对家庭教育有协同的义务,在家庭遇到教育困境的时候,通过公共资源为困境家庭提供帮助。
此前,某地社工组织办理的一个案例,令人印象深刻。小巴父母为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物质基础,全身心投入工作,将襁褓之中的小巴交给老人抚养。孩子升入小学后,老人无力辅导管教,加之父母工作地有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小巴父母遂将孩子接至身边。
“接过来后,爸妈才发现孩子有很多不良行为,对父母的管教也是软硬不吃。他爸气得不行,有一次就把儿子扒得只剩底裤丢到门外,用棍子劈头盖脸地乱打,因邻居报警得以发案。”
小巴父亲收到公安机关《家庭暴力告诫书》,最初大呼“我管教我自己娃娃,关你们什么事情?”,拒不执行、抵抗传唤,后被依法拘留十二天。
此前,教育部明确恢复教师的教育惩戒权,也明确了惩戒不等于虐待或体罚。但家长不是法律专家,正常惩戒孩子和家庭暴力的度该如何把握呢?
对此,检察官回答:“家暴这个话题比较复杂。比如是持续还是偶发、家长有没有酗酒赌博等恶习、打孩子时以教育为目的还是情绪宣泄、有无羞辱手段等,很难一言以蔽之。如果一定要概括的,惩戒体现的是‘非伤害性的教育’,家暴是沾上了精神或肉体摧残色彩。而一旦触犯《反家暴法》甚至《刑法》,就没什么主观上的‘不知者不罪’、‘打是为他好’,别怪法律无情了。”
辅导作业或教育孩子时,忍不住打孩子,怎么办?专家支了这三招
在拘留期间,“未保”联席部门对小巴父亲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指导,并对小巴展开心理抚慰及不良行为矫治,在多方的沟通之中,了解了症结所在。
“实际上他是很爱孩子的,但他在孩子幼童时期疏于有效沟通,致使孩子本身就不亲近他,自然不愿意听他说教。另一边,父母也很辛苦,拼死拼活也是为了孩子,对小巴的顽劣倍感压力和委屈。这个家庭的痛点在于——父母和孩子此前长期分离,在一起后又连爱都没有建立起来,发现口头教育没效果便采取暴力,却把孩子越推越远。”
《促进法》的目的之一是引导全社会注重家教家风的建设。很多父母如小巴父亲一般,深爱孩子却只注重物质财产的继承,忽视了家风美德的传承。
2021年,某留学生因认为每月1万生活费不够发帖辱骂父亲。此事一出,网络一片哗然。“如果我吃稀饭馒头,而锦衣玉食养大送出国的孩子这样骂我,我想死的心都有了”,个别父母更是思之落泪。品德才是家庭教育该给予孩子的最大宝藏。
《促进法》对于家庭教育给出清晰的定位,确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培养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制意识等。
结语
说回小巴家庭的教育困境。经过民警的调解和教育,小巴父亲认识到了错误,却又苦恼不知该怎么管教孩子,于是,检察院为小巴家申请了以社工组织为主的教育指导。
社工通过沙盘、拼图和画画等亲子游戏对孩子、父母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和干预;对父母进行普法教育、情绪引导和亲子教育;监督亲子共同参加学校运动会,组织小巴等家庭一起踏青、旅游等。
“亲子感情建立起来后,效果立竿见影。孩子毕竟才一年级,是易于修复感情和矫正不良行为的年龄,这也得感谢勇于报警的邻居,”心理专家告诉我,“当父亲和孩子培养出感情了,有效沟通和教育也就开始了,行为习惯和成绩逐渐好了起来。从这个方面来讲,《家庭教育促进法》也像一面镜子,值得家长朋友们都照一照。”
小巴家庭重归于好,使人联想到另一案例。青春期的女儿与父亲屡次发生严重的家庭矛盾,甚至谋划自我绑架、雇凶杀父等极端行为来测试父母是否爱自己。案发后,检察院联合当地妇联、居委会、派出所、心理服务中心对孙父的家庭暴力行为依法开展告诫和亲职教育,对小孙进行不良行为矫治。4个月后,父女关系不仅明显变好,小孙成绩也有大幅提高。
2021年,全国首个涉诉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站在四川泸州叙永县法院少审庭挂牌成立。14名由法官、心理咨询师、社工以及民政、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的家教指导员上岗。这张由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共同为未成年人撑起的保护网,未来在全国各地会越来越多。虽有重重困难,但总是一个好的开始。
图源@中国儿童福利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带有中国特色的一部法律,域外几乎没有可借鉴的经验,需要实践积累及社会民众的支持。未来我国仍需要一部更加全面的家庭教育细则,需要更多配套措施和人才,并与乡村振兴、教育改革、就业保障等举措深度融合。
但无论国家和公共资源付出多少努力,为人父母者都应明白:学生之于老师、受害儿童之于未保中心、问题少年之于公检法机关……未成年人都只是成年人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对象;但孩子之于父母,却是一辈子的骨肉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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