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处石刻文物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和学术研究价值……”
3月8日至10日,日喀则市文化局石刻艺术博物馆负责人格旺带队,赴定日县、拉孜县境内对两处新发现的石刻点开展调研工作。
经初步鉴定,在定日县境内新发现的石刻文物墙属15至16世纪的石刻文物,其年代早、数量多、内容丰富;在拉孜县境内新发现的“格龙石雕三佛”的石雕佛像,具有较为明显的南亚石雕佛像的特点,推测其下限年代不晚于15世纪,上限年代尚待进一步研究。
两处文物点从其风格、规模及综合价值上,属于日喀则市内较为少见的石刻文物。但两处石刻点因长期置于野外,遭受了较严重的自然环境影响和人为破坏,保存状况较差。
“建议在相关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尽快对两处新发现文物点进行就地保护措施,并安排野外文物看管人员。同时,尽快将两处新发现文物点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再逐级申报上一级保护单位。”
对该石刻已遗存点进行科学化保护,是进一步推进日喀则市野外石刻文物科学化保护“大工程”重要工作之一,在增强群众对历史文物的主动保护意识和继承发扬当地历史文化、延续历史文脉方面具有深远意义。
来源:中国西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