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把山西省长治市打造为国内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和现代化太行山水名城,根据《长治市创建A级景区和太行山居奖励补贴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2022年11月1日起,长治市将对成功创建5A、4A、3A级景区所在县(区)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
《办法》明确,每年6月30日之前,成功创建3A级以上景区所在县(区)政府可申报奖励,逾期顺延至下一年度。同一景区成功创建不同等级A级景区,所属县(区)政府可重复申报奖励;同一县(区)同时成功创建2个以上3A级以上景区,可叠加申请奖励。申请文件需以县(区)政府名义提交,内容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名称、投资总额、申请资金额度以及使用范围等。
提交申请后,由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认定拟给予补贴奖励的申报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下达给县财政局。
奖补资金从长治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奖补资金要用于基础配套项目建设,不得用于个人奖励。配套项目包含通往创建A级景区的主干道、旅游标识标牌、游客集散中心、观景台、驿站、停车场、厕所、智慧旅游系统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以及由政府投资的商店、餐饮、住宿等与旅游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
《办法》明确,对新评定的甲级“太行山居”,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评定的乙级“太行山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评定的丙级“太行山居”,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每年6月30日之前,成功创建为甲级、乙级、丙级“太行山居”的经营主体,可申报奖励,逾期顺延至下一年度。受过奖励的太行山居,如在复核中不达标摘牌,整改后重新申报达到原等级,不再重复接受奖励。受过奖励的太行山居,评定等级升级,可申报不同等级间差额奖励。申请文件需以申报主体所在县(区)文旅局名义提交,内容包括申报主体基本情况、评定时间、等级、申请金额等。
提交申请后,由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认定拟给予补贴奖励的申报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15个工作日内发放奖励资金,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郭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