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的门牌号放到现在,
会是同一个地址吗?
近日,
孙女士和丈夫到崇明
看他们16年前买的房子,
不想房子跟他们玩起了捉迷藏,
最终经民警多方查询,
孙女士夫妇终于找回了自己的房子。
民警和居委、物业等工作人员帮助孙女士夫妇找到16年前买的房子
10月13日,住在上海市区的孙女士夫妇来崇明探视16年前买的房子。16年时间不短,他们按照房产证上的门牌号找到新海二村某号404室的房子,令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套房子竟被他人“侵占”了。隔壁403室的王女士告诉孙女士夫妇,5年前404室房主搬市区去了,走之前让她帮忙为房屋通风,并允许她将部分杂物放置在404屋内,但王女士表示,当时404室房主并不是孙女士夫妇。
这是什么情况?自己的房子难不成还有二房东?孙女士夫妇急忙来到崇明公安分局新海派出所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报警内容后,立即前往上述地址,到达现场后确实发现孙女士夫妇房产证上的房屋被人使用。为弄清情况,民警随后走访房屋周边邻里、查询公安系统,最后到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等地查找,因时间较久远,物业、居委等相关负责人也已几经更换。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4个小时的查找,陈鑫帅和倪骏最终从一份发黄的文件中发现,新海二村7年前曾对小区门牌号进行过一次重新编排,孙女士夫妇因长时间不在该地址居住,当时没有及时得到通知,导致一直不知道门牌号变更这件事,她手中房屋产权证上的地址也还是变更前的旧门牌号。
直到这时,孙女士夫妇悬着的心稍微放松了一点。接着,通过信息比照,民警和物业核实到,孙女士夫妇16年前购置的新海二村某号404室现已变更为“某减13号”404室。下午16时30分许,当房门打开的一刹那,孙女士的丈夫快步走进屋子,捧起他珍爱的书籍,惊喜说道:“对,对,对!就是这里!书都还在!”
事后,派出所和居委、物业做了沟通,对小区门牌号重新编排后长期没人居住的房屋作进一步排摸,并履行好告知义务。
新民晚报
记者:陈浩
通讯员:陈卫国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