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科举考试是按照级别进行的,由易到难,由低到高。以清代为例,科举的基本步骤是县试、府试、乡试、会试、殿试。不过,参加科举考试由于考生身份不同、区域不同、级别不同、难易度不同等因素,这也造成了形形色色的试卷名称。还以清代为例,笔者为大家介绍一下科举考试中这个较为冷门的知识,以供互相交流。
清代科举先有童生试,再有乡试、会试、殿试。因此,从这个角度区分,分为“童试卷”、“乡试卷”、“会试卷”、“殿试卷”。因为殿试又称廷试、所以“殿试卷”又叫“廷试卷”。
再具体一点,如童试(秀才级别的考试)又分县试、府试、院试三级,因此童生试卷中又分为“县试卷”、“府试卷”和“院试卷”。
乡试、会试虽然不分级别,但因考试分为三场,故乡试卷、会试卷中有分为“头场卷”、“二场卷”、“三场卷”。按照规定,乡试、会试后,朝廷又会进行复试,因此又有乡、会试“复试卷”。殿试以后,新科进士还要参加朝考,考中后入翰林院深造,俗称庶吉士,这次考试的试卷称为“朝考卷”。又,殿试时试卷较乡试更为宽大,故称“大卷”。
上面所介绍的还仅仅是以纵向划分,即考试级别而划分的试卷分类,如果从横向划分来看,种类就更多了。
清沿明制,会试取士分为南、北、中卷。按照规定,浙江、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东七省为“南卷”,山东、山西、河南、陕甘及直隶为“北卷”、其他省份为“中卷”。
康熙三十年(1691年)辛未科会试,位于中卷的广西、云贵三省因全部落地,造成该省举子不满。于是,礼部遵旨议定,将南、中、北卷内再分左右。即将江苏、浙江、安徽为南左,江西、湖南、湖北、福建、广东为南右;直隶、山东为北左,河南、山西、陕西为北右;四川、云南为中左,广西、贵州为中右。这样,就出现了“南左卷”“南右卷”“北左卷”“北右卷”“中左卷”“中右卷”。不过这个制度只推行了两科,不久被废。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廷不再实行南、北、中分卷,而是采取分省取士,所有举子均按省及满洲、蒙古、汉军编号应试。这样,清代的会试卷又分成了“满洲卷”、“蒙古卷”、“汉军卷”等。
科举考试是一种较为公平的人才选拨机制,为了确保制度的完善性,对于高官子弟在乡试中的录取比例也有严格的限制。按规定,凡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二品以上之子、孙、侄应试,一律称为“官生”,在试卷也要注明“官”字,是为“官卷”,其他试卷则称为“民卷”。按惯例,官卷中不能取乡试第一名。
在限制高官子弟的同时,朝廷对那些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的考生又有一定的照顾,在某些省份的童试中专为“苗童”设置了录取名额,其难度也较低。这些苗童的试卷要单独编号,时称“苗卷”。雍正之后,将苗童改为“新童”,故试卷称为“新卷”。
乡、会试中,朝廷分派主考官、副主考官、同考官负责科场事宜,并主持阅卷。按例,乡会试阶段,先由同考官阅卷,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主考官推荐自己选中的试卷,这些试卷上均要标记“荐”字,称为“荐卷”。这些考卷到了主考官手里还要经过判定,录取的称为“中式卷”或“取中卷”、“中卷”,未被录取的称为“落卷”,亦称“遗卷”。
乡、会试中舞弊的现象层出不穷,其中考生与考官联手互通关节是主要的作弊手段之一。在推荐过程中,考官将与自己有关系的考卷推荐给主考官,而那些没有关系的考生的试卷则被视为“野卷”,不予推荐,这是阅卷中的一大弊端。
乡试放榜前,为了不出现意外,导致录取名额不足的情况,在未被录取的试卷中找出一些较好的试卷作为备用卷,这些备用卷上都标记有“堂”或“堂备”字样,故称为“堂备卷”。
放榜之后,榜单上会排好名次,人们习惯将第一名的试卷称为“元卷”、“首卷”,第二名称为“次卷”。另外,考中举人、进士者,有将自己在考试中的文章刻印赠予亲朋好友,所刻之卷称为“朱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