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北京若说起“八大胡同”恐怕无人不知,这是一个令人厌恶的地方,洁身自好的人是绝不光顾此地的。
在清代,前三门一带乃软红十丈的繁华地区,商业十分发达,而妓院亦多在珠市口北、前门至和平门之间,其中有八条胡同为最多,故称为“八大胡同”。
这八条胡同是:陕西巷、韩家潭、石头胡同、胭脂胡同、皮条营、百顺胡同、王广福斜街、大李纱帽胡同。妓院以“书寓”“书馆”形式,有的则是两合小院以至三合、四合、楼房小院形式,小院还分成若干单间。
这些妓院里的女子都是被拐带贩卖的破产农民、城市贫民的女儿,堕入火坑任凭欺辱,完全没有人身自由。
北京城有不少胡同的名称都带有烟花勾栏的色彩。如西四砖塔胡同在元代乃妓女、行首聚居之地,是戏曲表演集中区。元杂剧《沙门岛张生煮海》中,张羽问梅香:“你家住哪里?”梅香答“我家住砖塔儿胡同。”可见元代已有此名。
附近的大院胡同原称西院勾栏胡同。此地即《东京梦华录》所云“勾栏”“瓦舍”之地。勾栏之名乃从舞台而来,旧时京、津一带下层茶园、书馆舞台台柱间,均横搭一个彩色栏杆,由妓女或演员手扶栏杆卖唱。
古时的演员与妓女身份同等,故此把勾栏作为妓院的代称,东城本司胡同是明代教坊司所在。教坊司主要管辖妓院。明时教坊司属宫廷内府,明代宫廷音乐乐工由教坊司所属官妓、官奴充任。
所谓官妓、官奴,即犯罪官吏子女。朱棣在“清君侧”政变篡位后,把反抗他的臣子全部杀戮,将其家属、子女“籍没入官”:女的打入勾栏为官妓,男的则为官奴;并且世代相传,永为贱民。
这个制度是明太祖朱元璋所设,他曾命教坊司所属官奴在喜庆的日子里,只准穿猪皮靴、布衣,走路不准走中间,违者打死勿论。官妓则须在官僚宴肴时陪酒、奏乐、演唱,甚至成为军营之营妓。
今天东城的勾栏胡同则是明代官妓集中地,演乐胡同则是教坊司所属乐队演习奏乐之地,这两条胡同与教坊司胡同相邻,可以说这一带是明代戏曲、音乐的活动地区。
至于宋姑娘胡同、粉子胡同乃私家妓院地带。宋姑娘乃北京名妓,《宸垣识略》里有记载,粉子又称粉头,明、清时北京人对妓女的称呼,很多明清小说里多有谈及。清代取消了官妓制度和教坊司,并规定官员不得进入妓院和戏园。
但到了清末禁令逐渐废弛,官员常去吃“花酒”。八大胡同“清吟小班”与“茶室”,相当于上海的“长三”与“么二”,“清吟小班”和“长三”号称是“卖嘴不卖身”。即所谓吃“花酒”,这种风气一直持续到民初,那些民国的名人教授也会去吃“花酒”,有时还会成为轰动一时的花边新闻。
有趣的是,“八大胡同”里的一些行话至今仍在使用,如“吊儿郎当”、“沧蘑菇”、“穷沧”之类,只不过含意已经转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