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重庆垫江交巡警大队沙坪中队在垫江县曹新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工作,一辆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站,民警检查发现驾驶员有酒味,涉嫌酒后驾驶,于是让该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经呼气酒精测试,测试值为6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陈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当天,同样在沙坪中队设置的曹新路酒驾整治检查站,一辆轻便摩托车企图逃避检查,现场执勤民辅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章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还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测试值为73mg/100ml。
驾驶人章某某因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给予罚款1600元的处罚。
据垫江交巡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庆节假期,亲友聚会增加,发生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风险加大,为此,交巡警大队根据农村道路交通出行规律,针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大酒驾查处力度。(白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