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警方依法对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刑事立案侦查。
10月6日,外省过境车辆驾驶人员王某红(男,47岁,甘肃籍人)、佘某琼(女,50岁,四川籍人)在行驶途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
经查,王某红、佘某琼无视疫情防控预防措施规定,擅自撕毁驾驶室“封条”下车吃饭、购物,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警方决定对王某红、佘某琼二人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防疫政策要求,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略阳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10日
转自:略阳公安
来源:黑龙江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