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11年至今,我国生育政策已从“双独二孩”发展到“全面三孩”。历经10年嬗变,“让不让生”已不再是问题,取而代之的是“想不想生”和“生了怎么养”。
回顾政策历程,10年间,从2011年的“双独二孩”,到2013年的“单独二孩”,再到2016年实施“全面二孩”,2021年放开“三孩”,这表明政府提高人口生育水平的决心。事实上,生育背后还有诸多复杂的社会因素相互牵扯,“说生就生”并不容易。
基于此,澎湃新闻推出“生育的细节”系列报道,精选国内外新刊发的人口研究,将后人口转型时期人们的生育决策及行为置于“显微镜”下,以人为本,探究细节。
今天,本系列推出第十篇,新冠疫情是如何导致生育衰退的?
心理冲击、经济衰退、停工停产、对未来预期不明朗、信心减弱……有人口学者提出,这些新冠影响正“合力”抑制生育。
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次重大灾难事件都会导致生育率波动变化,而新冠疫情对生育的负面影响已经显现。近期,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发表的一项研究显示,我国受疫情直接影响的出生人数变化集中在2020年末和2021年初显现:2020年第四季度出生人数较上年同比下降30%以上,2021年的出生人口规模不比2020年更乐观。
该文作者提出更深层次的警示:新冠疫情发生在中国生育意愿疲软、生育基数萎缩、生育行为消极的大背景下,秉持人口发展规律、参考灾难事件与生育率波动的历史经验,我国未来生育率回升的能量、程度和周期都不容乐观。
对此作者建议,“在防范低生育率尤其是极低生育率问题上,要高瞻远瞩,提高警惕,超前预防。”
疫情暴发严重抑制了国内人口的生育计划
上述研究为《灾难事件对生育率的影响:历史经验与现实思考》,于2022年1月发表于北大核心期刊《人口研究》,作者为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原新、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张圣健。
该文总结了新冠疫情对中国生育率的影响。文章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国结婚登记人数下降,普遍接种疫苗推迟了部分家庭的生育安排,这与近年来中国生育率的持续性下降趋势叠加,加速了年度出生人数的减少。
具体而言,2020年我国出生人数较2019年减少18%,总和生育率降至1.3。受疫情直接影响的出生人数变化集中在2020年末和2021年初显现,根据民政部统计数据,2020年第一季度登记结婚对数较2019年第一季度同比下降45%,第四季度出生人数较2019年第四季度同比下降30%以上。最新资料显示,2021年的出生人数下降幅度收窄,但是出生人口规模并不比2020年更乐观。
2021年5月《人口研究》发表的另一篇同类主题研究,对疫情期间我国出生人口的变动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剖析。该研究题为《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出生人口变动的影响》,作者为国家卫健委直属单位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翠玲、副研究员李月及国家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通讯作者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许颖。
该研究主要使用国家卫健委互联互通出生人口监测数据,分析我国2015-2020年间出生人口变动,并将2015年作为分析基年。
该研究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历年出生数为准进行变动分析,如果以2015年作基年,2016和 2017年出生人口分别增长7.9%和4.1%。2018-2020年间出生人口均少于2015年,2018降幅为8%,2019年降幅为11.5%,2020年降幅明显增加,达到27.2%。
研究进一步分析称,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我国2020年出生人口下降。
就2020年月度出生数量的变动特征来看,如果以2015年1-12月的各月出生数量为参照,2020年1-9月,月出生人口降幅在20%-30%,均超过2018年-2019年的降幅(10%-15%左右)。2020年末的降幅更为明显,由于受疫情影响,当年11和12月的出生人口数量比2015年同期减少45%以上(如图1)。数据还显示,无论一孩还是二孩,2020年11月和12月的出生减少都更加突出。
图1.2016-2020年全国月出生人口的相对变动(2015年为基年)。论文附图
作者指出,这说明2020年初的疫情暴发严重抑制人们的生育计划,导致了年末的出生人口大幅下降。相当规模的人群自疫情暴发后有意识地减少了怀孕,从而更大幅度降低了11月和12月的出生。
该研究还发现,新冠疫情对30岁以下年轻群体生育的影响最明显。
数据显示,与2019年相比,2020年30岁以下妇女生育数量同比降幅最大,达23.6%,高于其他年龄组(30-34岁组和35-39岁组降幅分别为9.0%和19.6%)。30岁以下年龄组2020年生育的一孩数和二孩数同比分别下降22%和26%。
在2020年第四季度尤其是11月及12月,30岁以下年龄组的一孩生育数量下降更为明显,同比降幅从上半年的17%左右迅速上升到30%-40%。
作者分析认为,30岁以下年轻群体的生育计划被疫情短期打乱,生育节奏严重放缓。
作者总结道,该研究分析揭示出,疫情对我国婚育的抑制性影响既全面又广泛,疫情危机与我国近年来出生下降趋势叠加,加速了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和生育率的下行。
新冠疫情已经带来全球大流行地区的生育衰退
疫情下,国内出生人口波动并非个例。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次重大灾难事件都会导致生育率波动变化。事实上,在全球诸多新冠大流行地区,疫情对生育的负面影响已经显现。《灾难事件对生育率的影响:历史经验与现实思考》一文观察了疫情下全球多国生育率的变化,并着重分析了新冠疫情影响生育率的机制。
文章显示,根据36个国家(地区)的短期生育率波动数据库中的逐月出生人口资料,各国(地区)的生育率都已受疫情重创。
多数国家(地区)的生育率低谷出现在疫情最严重的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3个月期间,数据库中出生人数波动较小的17个国家(地区)在这3个月的出生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5.1%、6.5%和8.9%。此后,2021年2月和3月各国(地区)出生人数呈现一致性反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部分主要国家(地区)3月的出生人数与1月相比平均反弹了超过10%。事实上,由于疫情形势不同,各国(地区)出现生育率波谷的时间也不同。
图2. 新冠肺炎疫情后部分国家出生人数较上年同比变化率。资料来源:根据The Human Fertility Database: Short⁃Term Fertility Fluctuations中相关数据整理绘制而成。论文附图
该文进一步分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育率的机制。
首先,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大量人口死亡。各国均采取了多轮次的居家或社区隔离、出行限制、保持社交距离、限制聚会聚餐和控制出入境等措施。以美国为例,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初步估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美国平均预期寿命缩短1.5岁,这是创纪录的年度降幅。死亡、封闭、疫情反复且长时间流行,加剧了经济动荡和社会动荡,居民长期生活在恐慌和焦虑之中,势必影响生育。
其次,新冠肺炎疫情带来严重的经济衰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2020年全球经济萎缩了3.5%。其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实际GDP分别萎缩4.7%和2.2%。在疫情严重的国家中,美国实际GDP下降3.5%,欧盟国家平均下降6.1%,印度下降8.0%,巴西下降4.3%。各国失业率也在疫情期间波动极大。
严重的经济衰退导致家庭生育意愿明显下跌。2020年春季第一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欧 洲和美国生育意愿的调查显示,34%的女性决定推迟甚至放弃生育计划。
再次,新冠肺炎疫情直接损伤生育能力并影响生育行为。一是新冠肺炎直接或间接影响男性生殖系统,对男性生殖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二是疫情期间的医疗资源供给紧张,减少了生育治疗机会和避孕药具的获取频率。三是疫情使人们的恐慌情绪增加,从而导致生育减少。此外,疫情隔离管控具有双向影响,一方面,部分异地夫妇见面频率下降,降低怀孕机会;另一方面,大多数家庭团聚时间增加,且避孕和堕胎的医疗服务不足,使意外怀孕增加。
作者表示,总体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带来大流行地区的生育衰退,尤其是美国以及中欧和南欧地区。如果疫情继续肆虐,将进一步导致疫情灾区的生育率持续下行,加剧后疫情时代区域和国别的生育率分化。
后疫情时代生育率能否回升,正考验政府的应对能力
若要准确把握新冠肺炎这一重大流行病对生育的影响,需要结合疫情前的人口趋势考量。
在新冠疫情暴发前,世界各国(地区)的生育水平已普遍下降。联合国公布的《世界人口前景》报告显示,从1950年至2020年,全世界的总和生育率由4.97下降至2.47,其中发达国家的相应指标由2.82下降至1.64。
就我国而言,我国总和生育率已从20世纪60年代末6左右直跌至1991年的2.09,2020年跌至1.3。2021年,我国出生人口1062万人,出生率为7.52‰,创下1949年以来最低。
对我国低生育现状的原因,《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出生人口变动的影响》一文概括指出,我国育龄妇女规模持续缩减、育龄妇女生育意愿低迷、生育养育成本高昂,以及影响生育的“住房、教育和医疗”三座大山等结构性因素,导致我国出生人口和生育水平呈下降态势。
正因为新冠疫情发生在我国生育行为消极的大背景下,疫情对生育的影响才更需引起重视。
《灾难事件对生育率的影响:历史经验与现实思考》一文指出,疫情过后,预计我国未来生育率相比发达国家将具有更强的反弹动力。但是,秉承人口发展的规律,参考灾难事件与生育率波动的历史经验,我国未来生育率回升的能量、程度和周期都不容乐观。
鉴于此,该文作者提出了3点政策启示。
其一,要充分认识低生育率的长期人口后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总和生育率不断下跌,人口内在增长率由正转负,人口开始累积负增长能量。假如总和生育率一直保持1.3,预计总人口将在2050年缩减到不足13亿人,2120年降至5亿人左右,即百年之后的人口只是目前的1/3略多。这是时间效应与代际效应叠加的效果,无疑对人口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遵循人口发展规律,我国生育率在更替水平之下低位波动的大趋势难以更改。然而,短时期的过低生育率尚可接受,长周期的过低生育率要绝对避免和超前干预。在防范低生育率尤其是极低生育率问题上,要高瞻远瞩,提高警惕,超前预防。
第二,从历史规律辩证认识新冠肺炎疫情与生育率变动的关系。目前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对于我国短期内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抑制作用已经显现。从灾后中期预期来看,对因疫情而推迟的生育的补偿效应与疫情刺激新增生育的效应可能会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提升生育率,再加上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二者形成合力能够为生育率回升创造机会。
对此,作者特别指出,机会能否变为现实,正在考验政府应对疫情的能力、措施和效果,考验政府生育相关的社会公共治理行动和能力,事关经济社会复苏及增长状况、人们生产生活恢复速度和程度,以及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有效落地等。
第三,推动生育水平适当提高是长期任务。从灾难事件后长期的生育率变动规律来看,如果没有外力有效干预,生育率最终将回归到新冠肺炎疫情之前的规律性下降大趋势之中或稳定在低生育率状态。
作者强调,人口规模及其结构变动不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战略的外在要素,而是内生要素,更是基础性要素。当前和未来的关键和重点是切切实实地行动起来,推动新生育政策和老龄政策有效落地,夯实推动生育水平适当提高的经济、社会措施等保障基础,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