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3月9日电 (苟继鹏)“新疆70年来教育、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权益保障”座谈会在3月8日国际劳动妇女节举行,多位新疆女性专家学者,用大量详实的资料和数据指出,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新疆妇联主席阿依努尔·买合赛提说:“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新疆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稳步发展,妇女儿童各项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她说,一段时间以来,新疆各族妇女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均显著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半边天”的力量充分释放。她举例称,1954年,新疆女干部只有7700多人,占干部总数的13%,新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妇女代表仅占8.6%。至2020年,在疆全国人大代表中女性13人,占比22.41%,住疆全国政协委员中女性8人,占比23.5%。新疆人大代表中女性146人,占27.24%,新疆政协委员中女性143人,占27%。
新疆社科院民族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晓霞说:“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医疗卫生事业极其落后,婴儿死亡率很高。据1945年统计,新疆婴儿死亡率高达450‰,当时民间流传着‘只见娘生儿,少见儿走路’的说法,就是这种现象的真实写照。”她说,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新疆妇幼保健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新疆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1年24.84‰、30.28‰下降到6.75‰、10.91‰。
此外,新疆儿童受教育权也得到进一步保障。“相应的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幼儿园的建设总数发生了巨大变化。1949年新疆只有2所幼儿园,到2020年达到7687所。”新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副院长、教授闵兰斌说,新疆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也不断加强,以2005年和2017年的数据为例,新疆幼儿园教师从1.86万人增加到9.22万人,教师队伍的扩大为普及学前教育提供了有力支撑。
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新疆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2011年65.96%上升到98.1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3年86.30%上升到95.6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1年72.95%上升到98.87%;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和保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