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郭森)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对电子烟的生产与质量、销售、进出口贸易与技术合作及监督检查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指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办法》强调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