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周即将结束
明天又到周末
计划好去哪玩了吗?
珠海新增多个“美如画”的景点
而且全部免费
还有这些人3月1日可以退钱啦~
小编带你逐个睇……
01
超美格桑花海怒放,持续至2月底
春节期间,平沙水稻种植(示范)基地的146亩格桑花海迎来盛花期,红色、粉色、紫色、白色的格桑花相连成片、随风摇曳,在大地上描绘出如诗画般的自然风光。
由于花期仅持续至2月底,欲观花海、赏美景得抓紧时间啦~
02
2.8公里景观河来了!璀璨灯光秀超美
珠海金湾平沙的平塘河两岸灯光改造项目完工,数千盏LED灯上演璀璨灯光秀,给2.8公里长河道披上了五彩外衣,美轮美奂。
不妨找个闲适的下午过去,在岸边品尝平沙美食,待日落后沿岸徒步,一边消食健身,一边观赏绝美夜景……
03
新山体步道开放!再添休闲观光胜地
小横琴山步道近日对外开放啦,沿步道拾级而上,依涧慢行,山海相融、城景相依,为珠海新增一处休闲打卡胜地。
即日起,市民可免费预约入园,值得一提的是, 这里是欣赏横琴、澳门城市风光的绝佳场所,上山既可观山看海欣赏自然之美,也可远眺琴澳饱览城市风光。
04
童趣浪漫又好玩!科普主题公园来了
我市首个垃圾分类科普主题公园 在高新区乐园东路建成并开放!
公园包括入口展示区、花海观赏区和儿童活动区,是一个以垃圾分类为主题、引导家长及小朋友自主探索发现垃圾分类知识内容的开放式公园。
05
外地到珠海,免费测一次核酸
来珠返珠人员注意,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发布最新提醒,从低风险地区来珠返珠人员,在抵珠后24小时内,主动到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 珠海设68个社会便民免费核酸采样点,为所有市民,特别是春节假期后来(返)珠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
珠海市社会便民免费核酸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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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珠海这些人可以退钱啦!3月1日开始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开始办理。纳税人或将多一笔收入!当然,多退少补,也可能要交钱!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01
什么是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
取得的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
- 工资薪金
- 劳务报酬
- 稿酬
- 特许权使用费等
得出的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
- 费用6万元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减除之后——
- 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
- 再减去 纳税年度 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02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03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04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填报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05
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06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办理入口:
下载并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大家可进入个税专题页面,找到汇算准备,查看个人信息,提前填报信息,进行准备。
图源个人所得税APP截图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 2022年4月30日前 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内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纳税人与受托人需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年度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上面这些新公园、新景点
有你想去的吗?
3月1日记得办理年度汇算
说不定可以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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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我们的珠澳、珠海发布、珠海特区报、金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