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小亳从《亳州市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市获得立法权以来第五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作为我市第一部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地方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我市优化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打造文化旅游强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从规划建设、业态发展、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旅游业发展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突出顶层设计,强化旅游规划引领。突出改革创新,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突出民本思想,完善旅游服务举措。突出旅游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把旅游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出台了系列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旅游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旅游竞争力、影响力和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为巩固旅游产业发展成果,破解当前制约和影响我市旅游发展的瓶颈,保护和利用好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旅游强市,因此制定该《条例》。
今年7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多次通过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协商会、论证会及深入县区开展立法调研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并多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告工作、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轮反复修改。8月3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条例》。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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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武景
编辑: 小璐 审校:贺梦茹 审核:邓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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