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
把泸定建设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是全县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
是推进泸定稳定发展的强大动力
是实现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
是展示泸定形象的重大举措
好消息!
在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拟命名名单中
泸定县
榜上有名
延伸阅读
泸定县地处甘孜州东南部,辖8镇1乡,居住着汉、藏、彝等25个民族,总人口8.88万人,其中,汉族人口占78.9 %,藏族、彝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别占13.9%、6.25 %、0.94%。素有“甘孜东大门”之称,是康藏与内地连结枢纽地,藏汉民族交融汇聚地。这里不仅有全国著名的旅游风景区——海螺沟冰川森林公园,更有蜚声中外的天下第一桥——泸定桥。1935年5月29日,中国工农红军奇绝惊险地飞夺泸定桥,让泸定载入了中国革命的光辉史册,从此,泸定闻名于世。
共同繁荣、共同发展是民族工作的主题,2014年5月,泸定县启动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全县成立了80个创建工作机构,落实169.23万元的工作经费,分类分项制定乡镇、机关单位、学校、寺庙、部队、村(社区)、景区、企业及示范户九个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验收细则,泸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坚持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将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在全县形成了民族团结、民族融合、民族进步的大好景象,实现了平等、团结、互相、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寺庙)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进机关)
(各民族团结文化活动进乡村)
近年来,泸定县多次受到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命名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25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户3000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户150户;全县荣获州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33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村寨2个;泸定县荣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入新时代
让我们以昂扬奋进的姿态
锐意进取的精神面貌
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
共同推进各民族和睦相处
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书写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
主 办 :中共泸定县委宣传部
泸定县融媒体中心
总监制 :杨祖军彭大勇
监 制 :金婕妤 尼胡克布
编 辑 :田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