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萍乡武功山发布)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萍乡武功山景区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于近日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重点推进的全省首个协同立法项目的工作成果,由萍乡、宜春、吉安三地分别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武功山(含明月山)景区进行立法,在合作条款的基础上保留个性化差异,最终形成不同版本的法规文本。三地条例统一冠以《江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地区+景区”条例》的名称,由三地市人大常委会报省人大常委会同时批准、同步实施。
《萍乡武功山景区条例》共6章41条,涵盖适用范围、管理职责分工、规划与管理、保护与利用、协同与合作及其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突出“云中草原、户外天堂”景观相关要素的保护和利用,并从驴友管理、宿营(搭设帐篷)管理、禁止游览的区域、禁止的高风险运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用专门一章对协同与合作进行规定,要求萍乡应当与宜春、吉安协商建立协调机制,定期举行联席会议,采取签订合作协议、信息共享等方式,研究确定规划协同、应急联动、旅游联盟、建设工程协商、综合行政执法等事项;协商推进品牌建设,在申报荣誉称号、品牌宣传等方面交流合作;协商推进环江西武功山旅游快速通道建设,采取多种方式串联各景区,提高游览效率并为周边乡村旅游提供服务;协商建立协同监督机制,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质询或者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江西改革工作简讯》2021年第1175期
来源:萍乡市委改革办
这是一个神奇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