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无辜的生命;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对于生命的逝去,我们确实悲痛,也很惋惜。
但是有些情况也不能刻意放纵。
此前有一段名为。
“一岁半婴儿卡到喉咙印务核酸证明被拒诊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流传。
而根据配文来看,确实让很多人情绪有所波动。
称婴儿在4月29日晚上不知吃到什么东西卡住了喉咙。
之后家人拨打了120前往雎宁县某医院救治。
但是到了医院之后,医生还让他们做核酸检测。
要等到结果后才能救治。
在等待的近七八个小时,期间并未对孩子施救。
家长发火后才给上呼吸机。
拿到检测单之后,医院让他们转院,但为时已晚。
这个配文对于关键点的提取,非常具有煽动性。
网友们也是很快形成了舆论氛围,声讨之音不断。
但是事实真的如此么?
通报给出了另外一个版本。
缺舟:
第一,确实在4月29日晚上有一名患儿前来睢宁县某医院就诊。
当时是1岁5月大。
送诊的是其姑奶奶石某。
时间为当天20时10分
第二,接诊医生做出了初步判断并采取了急救措施。
接诊医生在询问相关问题以及听完石某的自述后。
初步做出了判断为气管内异物。
并作出了给予患儿吸氧、持续监测脉氧等急救措施。
第三,及时开出转诊单并进行了家属告知。
当晚21时开出转诊单。[3]
并通知患儿家属转诊,因患儿姑奶奶未能做主,未转诊。
在21时45分,患儿父母到院。
22点,接诊医生和患儿父亲交代病情后,处置其他病例。[1]
22点2分,与徐州方面某医院联系转院事宜。
之后先后六次向患儿父亲电话询问病情,并催促进行转院。[2]
4月30日,1时8分,患儿母亲拨打120。
十四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并在同日2点30分送到徐某某医院抢救室。
但遗憾的是,患儿最终经抢救无效后身亡。
第四,并未要求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根据记录显示,在4月29日。
涉事的睢宁县某医院确实在当天的20时22分为患儿和其姑奶奶做了核酸采样。
但是医院包括后来转诊的徐州某医院。
均未要求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综上来看,网传消息存在一定的谣传属性。
在这起悲剧当中,通报里对于接诊的医生进行了处理。
暂停其执业活动。
对于睢宁县某医院进行了处理。
免去睢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张涛党内外职务。
报请上级部门对睢宁县人民医院予以降级处理。
从处罚来看,确实调查发现睢宁县某医院存在一定的问题。
在诊疗过程中首诊负责制落实不严格、未及时采取相关检查进一步明确诊断。
与亲属沟通交流不充分、对患儿病情及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告知不到位。
在转诊过程中,存在衔接不到位、未及时向接诊医院充分告知患儿的详细病情。
所以也是受到了上述的惩罚。
但是也应该明确有些事情,不要客观夸大,蓄意造谣。
[1]:对于病情的告知如何,尚不清楚。
不知是否告知严重有可能致死的危险性?
医生对于患者家属一定要尽可能的最坏情况告知。
[2]:应当存在相关的通话记录录音,明确内容的提醒情况。
[3]:对于转院医院,首诊医院应该告知详细情况。
且如果是家属拒绝转院的情况下。
要记录缘由,时间越精确越好。
最好是家属自行签字,如果拒绝,医生签上后也需要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