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讨饭的娘”“低文凭的妈”也依然会爱孩子,而爱就是最好的教育。
据报道,重庆的姚梦与朱梅在2007年12月底登记结婚,次年生下孩子,2013年两人协议离婚,儿子由男方抚养。去年,姚梦却向法院起诉称:前妻受教育程度低,担心孩子经常接触会影响其成长,要求前妻探视孩子必须征得其同意,不得离开其视线,且不得将孩子带到前妻新组建的家庭。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设置苛刻条件限制被告探望子女,既侵害了被告正当探望孩子的权利,也侵害了孩子正常接受母亲关爱的权利,该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但孩子往往都是受害者。孩子不该成为破裂婚姻的最后赌注,任何一方也不该把孩子拿来要挟甚至折磨对方。哪怕婚姻终止,孩子和父母任何一方的血缘关系都不会终止,亲属权利也不会被一纸离婚证书割断。在司法实践当中,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对方探视权,而且这还需要由原告方负担证明责任。
无论如何,父母的受教育程度,都不会构成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母亲可能文化水平不高,但依然可以用自己的善良、关爱,言传身教,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反观历史,那么多优秀人物,其中多少人的母亲不是文化水平不高,乃至文盲?
“宁要讨饭的娘,也不要做官的爹”,这句俗话虽然有一些偏激,但的确道出了母爱的质朴、纯真,哪怕是“讨饭的娘”“低文凭的妈”也依然会爱孩子,而爱就是最好的教育。相反,打着“为孩子好”的名义,把孩子当成“工具人”,恐怕远远不知良善的力量。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克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