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经授权转载自南风窗
原标题:只要一点点爱,她就不会变坏
作者 | 南风窗记者 施晶晶
编辑 | 陆茗
排版 | 准格尔
孩子是最敏感的观察者,有时也是最糟糕的行动者。
在张家港市的少年法庭,检察官盛敏见过很多失足的涉罪少年,大人常称他们为“孩子”。
他们当中,有孩子打架斗殴、盗窃财物,有少女胁迫她人性交易,有少年性侵幼女……这群涉罪未成年人背后,又以极高的频率关联着一对对失职、失察的父母。
孩子无法独自长大,但父母也不总是清楚如何为人父母,他们也会和孩子一样,是糟糕的行动者。
少年法庭之上,涉罪少年是一群发出了强烈风险预警信号的孩子,他们给了检察官们一个切口,为社会上最需要改善家庭环境、学习为人父母的家庭提供帮助。
01
糟糕的行动者
在张家港市检察院工作了16年,检察官盛敏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涉罪案件。
那些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有必要追究少年刑事责任的案件,就会移交到检察院,由检察官们审查决定是否需要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盛敏就是其中一位把关人。
2019年3月,盛敏审查了一起未成年人强迫卖淫的案件,涉及4名未成年人。
事件是这样曝光的:1名少女报警,称有人殴打、欺凌自己,强迫她卖淫。警方侦查后发现,施暴者是一名17岁少年,他受2名14岁女孩教唆对少女动手。
因为及时报警,少女事实上没有卷入性交易,但强迫未成年卖淫的行为本身已足够恶劣。
检察官起诉了17岁少年,他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刑两年;2个女孩因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没有被追究刑责。
在追责惩罚和放任之间,应该有另外必须要做的事。
理解少年犯罪,盛敏觉得“根本原因肯定还是在他们自身”,但对她们作社会调查时,盛敏发现,其中1名女孩和父母的关系很紧张,尤其听到女孩的养父母用“无可救药”“没有优点”“让家里鸡飞狗跳”评价她,盛敏仍相信“问题女孩”和“家庭成长环境”的相关性。
这并不是单一偶然的关联。
盛敏办理的未成年案件里面,就有很多来自离异、重组、单亲家庭的少年,即便双亲健全,往往也有不恰当的管教方式或疏于管理。
比如:2019年4月,张家港市检察院接到的另一起案件里,一16岁的少年为帮朋友报复,殴打一名14岁少女,并把她非法拘禁在宾馆近50个小时。
这期间,少年始终没有回家,但他的父母对此不闻不问。调查后,检察官得知,少年不是第一次夜不归宿,家里人习以为常。
为改善这类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一群人开始想办法。
2019年5月,张家港妇联办了一场沙龙,邀请了法院、检察院、教育局的人来参加。当时《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刚出台,似乎是该做点什么事的时候了。
家庭与儿童工作部副部长王琛还记得,各方讨论中一大困惑在于:越是合格优秀的父母,越积极参与和学习,反倒是越做不好、越需要学习的家庭,越觉得这件事和自己无关。
但盛敏知道,她审查过的涉罪未成年人和他们的父母需要这样的学习,因为他们常常陷入2类困境:不想管,不会管。
有的家长觉得自己没有能力管,“孩子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凭司法机关;即便家长愿意配合教育挽救孩子,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做,而法院和检察院也不完全具备专业的指导能力和人力。
针对“不想管”的父母,在《条例》中“法律责任”一章,明确了公安、检察院、法院可以责令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这是一个新思路,从司法角度来看,它不是单纯教育涉罪少年,而是通过督促他们的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改善家庭教育和环境,更好地监护少年。从家庭来看,它让“促进家庭教育”的口号有了更硬的执行力。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责令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或称亲职教育辅导)的委托函
“之前大家从来没有考虑过,家庭教育是可以强制的。”王琛回忆,尽管当时沙龙上,有少年法庭的庭长表示《条例》没有提及如何“责令”和“强制”,但它先有了法规依据和效力,方向是明确的。
“《条例》出来之后,我们觉得有了一个抓手,我们又可以从‘涉罪未成年’来切入,点又不是很大,他们(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又是特别需要做这一块工作的。”盛敏说。
针对“不会管”的父母,检察院找到了张家港市家庭教育服务中心,教育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通过委托服务,免费给有必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家长“补课”。
02
让他们看见
朱冬梅是家庭教育服务中心的一名老师,持有“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和“心理咨询师”双证,2019年以来,她接收过不少来自检察院的“家庭教育指导”委托,主要面向“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和他们的父母。
“附条件不起诉”是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一项特殊保护制度,是在起诉和不起诉之间建立的一个“缓冲地带”,它通过暂不起诉,设立考察期,若涉罪少年在考察期内完成了约定义务,有悔罪表现,最终将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6~2020年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诉率 来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
家庭教育指导就是在考察期间介入的。
检察官盛敏告诉《南风窗》,指导时长多和少年们的考察期相当,一般不少于半年,依照涉罪的严重程度,帮助教育的频率是每月1~4次。虽是给家长“补课”,但是孩子和父母一起参加。
除了相对程式化的课程学习,心理咨询和干预是朱冬梅和同事的主要工作,她的关注点不在于探究少年为什么犯罪,或者证明“家庭问题”和“少年误入岐途”之间的联系,她要做的是,尽可能帮助面前每一个家庭发现矛盾和症结,“让他们看见之前没看见的部分”。
2020年2月,朱冬梅接待了一个三口之家。孩子16岁,在一次群体打架斗殴中,几个少年把另一个孩子打伤了,他是动手的其中之一。检察院决定对他“附条件不起诉”,设立了6个月的考察期,并责令他和父母一起参加家庭教育指导。
当时,朱冬梅观察到,少年很紧张地坐着,双手紧紧抓住膝盖,低着头,回避父母的视线。
这是一个典型的“父职缺席”家庭,妈妈主导着对孩子的教育,谈话间她的声音常常跳出来,“朱老师我来告诉你”,但朱冬梅察觉到,少年很想得到父亲的谅解和肯定——他的身体更靠近妈妈,但听爸爸说话时更仔细和紧张。
但爸爸表露的是失望、愤怒、否定和攻击,个人事业上,他卓有成就,但在家里,儿子却不让他满意,出事之后,他更觉得儿子捅的篓子丢了他的脸。
朱冬梅给他们、尤其是父子创造了更多相处、沟通的机会,他们一起做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当交通志愿者执勤。
少年告诉朱冬梅,他说自己发现爸爸有白头发,这让他很惊讶。志愿执勤结束后,爸爸也很激动,他发现“我从来不知道,我儿子其实蛮能干的”,交警也给了儿子好评“很负责”。芥蒂和指责渐渐瓦解,爸爸甚至突然骄傲起来,觉得儿子和自己很像,只是哥们儿义气用错了地方。
原来,打架伤人事发之前,少年已经回了家,当时父母还没有下班,他接到同学的电话,要和另一个学校的男生约着“为荣誉而战”,起因是对方贬低他们的学校,少年就从家里骑着电瓶车冲去了现场。
少年没细想过打架可能造成多严重的伤害,当朱冬梅问他“为什么跟着去、是否后悔”时,少年露出一脸为难的样子,“是不是很难开口说后悔,因为你把他们当朋友?”听到朱冬梅的提问,少年使劲点头。
“青春期孩子有得到伙伴认可的内在需求,这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有时即便他明明知道这是不可为的部分,也会去做。”朱冬梅理解其中潜在的偏差和风险,“这是他们走向成熟必然经过的一个部分,也是社会化的一部分。”
但友情不能模糊是非,打架斗殴的违法行为需要纠偏。
在团体辅导中,朱冬梅引导他们反省,表达自己在事件前后的想法,她听到少年说,“当时想着我们是朋友就一起去,现在看来是我害了你”,另外的少年会说“如果因为这件事情,我们以后不做朋友也可以”,还有“没关系,我也知道你肯定不想要这样的结果”,少年之间也达成了谅解。
“无论是否原谅,表达你的感受都很重要,不然这个心结就一直打在那里了。”朱冬梅说,那样会成为他们未来的隐患。
考察期结束后,确定了悔罪表现,取得被害者谅解之后,检察院最终没有起诉少年,这一案件也没有列入他的档案。后来,朱冬梅和这名少年的母亲还保持着联系,“她会说我家的孩子真的长大了”。
朱冬梅在与少年的交流中,注重鼓励和肯定
至于那位爸爸,朱冬梅也听他感慨“我儿子不一样了”,但爸爸不知道的是,他也不一样了。
“他(爸爸)不会说我不太一样,因为这相当于让他承认自己之前做错了,对于父亲来说很难的。”朱冬梅说,但听了孩子的想法、看到变化,爸爸也会迂回地反思,“他会说我也有责任,我之前没有好好交流过。”
03
一面镜子
接触越多家庭,朱冬梅越发现:孩子是父母的镜子,父母是孩子的影子,大人怎样生活,孩子就怎样长大。
2021年的一天,在张家港市一社区工作室,家庭教育心理咨询师朱冬梅见到了一对母女。
见面之前,朱冬梅以为要接待的是一个歇斯底里的妈妈、一个可怜的孩子,因为社区工作者告诉她,12岁的女孩身上有伤,疑似遭母亲家暴。
但见面后,这个妈妈说女儿“装可怜”,她当场掀起自己的衣服,露出身上的伤痕,它更青更紫,那是女儿打的。
接待室里,母女俩坐在一起,不愿正视对方,也不直接提及对方。
朱冬梅敏锐地捕捉到:不像一般孩子习惯用“我妈妈”作为指代,女孩只称自己的母亲为“她”;妈妈也不喊女儿的名字,用“人家”指代自己的女儿,“人家现在大了不听话了”。
朱冬梅很快发现,母女来自一个重组家庭。
父母离异、搬进新家、有了弟弟,女孩嗅到了危机,欺负小宝宝,闯着祸寻求关注,加上青春期叛逆的小性子发作,妈妈招架不住,一言不合就对孩子动手,而孩子就此反击。
可经历了离异、再婚、组建新家庭、为养育动气的妈妈,心理也有伤,她告诉朱冬梅,她小时候也在父母那里受过伤。
“在相互攻击和伤害背后,她们都有没被疗愈的创伤。”朱冬梅说。
在问题家庭里,因为父母的失职,孩子往往额外承担了很多不幸。
在相互攻击和伤害背后,她们都有没被疗愈的创伤
盛敏和朱冬梅几次联络一对父母,想让他们和女儿一起接受辅导——女孩不到14岁,卷入了性交易。在审查时,检察官发现,女孩结交网友,凌晨离家跟人见面开房,于是发生了侵害。
女孩是这起案件的受害者,最需要抚慰,但她的父母离异,对她疏于管教和保护,检察官想督促他们履行监护职责,却遇到了困难。这对父母觉得他们是受害一方,他们又很忙,觉得没有必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朱冬梅记得,女孩妈妈用各种借口不配合不参加,“父母都不管、几乎不养她”。他们和检察官一起讨论过,是不是剥夺她父母的监护权,但他们也有顾虑:“无论这份爱是多么的廉价、甚至糟糕,但孩子依然是需要父母的。”朱冬梅说。
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帮女孩找到一位临时监护人,对女孩辅以心理疏导、社区慰问、经济帮扶,“听上去很琐碎,但我们认为是非常重要的。”
王琛在张家港市妇联工作,协调着家庭教育方面的事务,她对《南风窗》总结了失职父母的普遍认识缺陷:“他们很多时候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我很忙的,又不能天天看着他’,他不认为言传身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
家庭教育是一个系统,检察官盛敏看重的是“双向互动”:“如果只有一方有改变的意思,另一方没有,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
朱冬梅也发现,有时家长前来咨询,带着具体的、单方面改变孩子的目标,最突出的是“家长想劝孩子回去上学”,他们希望快速见效,却不得要领,和她捕捉到的问题根源有错位,这些时候,“就很遗憾了”。
家长看不到,孩子不去上学只是问题的表征,不是家庭真正的问题所在。他们也不理解,孩子也有自己的思维,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尝试补救,只是孩子有时没法判断,“不上学”“瞎折腾”的做法是否能够真正挽回,“他以为是补救,对他有利,但或许是糟糕的”。
“父母不愿意面对,或许是还没有痛到必须要改变的程度。因为对他们来说,这等于要他们担起更多责任,付出很多努力。”朱冬梅感慨道,“所以,孩子是真的承担了很多。”
这也正是“家庭教育”的意义所在。
“做父母要不要合格证、岗前培训?”朱冬梅觉得这个问题:“太理想化了,可能就是要在试错当中成长,要允许孩子试错,也要允许父母试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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