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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胡鑫
编辑 | 袁月
5月4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北京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介绍,密接人员应实施10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隔离,次密接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高风险人群实行10天居家隔离加7天健康监测,期间按规范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自测。
关于入境人员:一是入境口岸为北京的,调整为实施“10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10天集中隔离期满后,若目的地为北京,需闭环转运至社区,实施7天居家隔离,在京无固定居所、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4天集中隔离;若目的地不为北京,则需继续实施4天集中隔离,之后方可离京。隔离期间,按规范进行核酸检测与抗原自测。二是入境口岸为国内其他地区的,若在当地集中隔离满14天,即可参照国内人员政策进京;不满14天,原则上不得进京;不满 14 天进京的,居家隔离补足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
上述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徐和建提示,对于入境未满14天人员将继续开展大数据监测预警,民航铁路部门将对此类进京人员进行购票限制,“北京健康宝”会弹窗提示。“请有入境进京计划的朋友,合理安排行程,严格遵守首都防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