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社局近日回复网友建议时表示,目前还未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政策范围。
4月28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河北省省长王正谱留言称,“石家庄往年的高学历人才补贴政策,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统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当前,全国多地已经将人才补贴的范围由‘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变更为‘统招硕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几字之差意义不同。希望石家庄人才补贴政策能够考虑到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有相同法律地位相应应该具有相同的待遇,希望在人才待遇上可以一视同仁。”
对此,石家庄市政府5月16日回复称,“市人社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近年来,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引进工作,出台了人才绿卡、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家补贴等一系列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您提及的《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第二条强化就业权益保护中规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因此,该文件是在招录、招聘及落户等方面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的保障。”
回复称,“人才引进及补贴政策是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及用人单位需求而制定,具有差异化特征,有一定特殊性。因此,目前还未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政策范围,但我市仍在不断探索优化人才政策,例如今年新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家补贴就是创新突破的体现。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认真考虑,并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供今后修订完善人才政策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