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今天北京市教委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不再受理学前线上培训教育移动应用备案申请,已备案的予以撤销。
北京市教委指出,为落实“双减”工作的相关要求,促进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有序健康发展,北京市将进一步健全教育移动应用审核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教育移动应用治理制度化、规范化。
北京市教委提出,按照中央“双减”文件要求,从事线上中小学学科培训的需获得中小学线上学科培训许可。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必须是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经民政部门登记依法成立,从事线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培训的非营利法人。
教育移动应用不得为未经许可的机构(或个人)提供平台(或功能)用于开展学科类培训。教育移动应用不得提供和传播惰化中小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拍照搜题”等功能。
北京市教委要求,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按照要求通过全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平台提交备案申请,由北京市教委按照教育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北京市教委同时提出,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账号管理、应急处置等管理措施,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提供业务服务和技术保障;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注册用户签订服务协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置醒目、便捷的咨询投诉入口,健全受理、处置、反馈等机制,及时处理用户诉求。
据了解,教育移动应用分为学科培训类和非学科培训类两种类型。其中,教育移动应用中含有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并通过教育移动应用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生提供以上学科培训服务的教育移动应用统称为“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教育移动应用中不含有以上学科培训内容,主要面向中小学生提供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教育教学管理、家校沟通等内容,以及面向非中小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内容的教育移动应用统称为“非中小学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
北京市教委提出,北京市级、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作为教育移动应用的使用者,应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选用未经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统一选用的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另外,北京市还将动态公布教育移动应用黑白名单,公示经审核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及其提供者,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